大学毕业的那年,哭瞎了好多人的眼睛,总觉得一分开,就是生离死别,爱的人,恨的人,一瞬间就成了宇宙的尘埃,找不到,也摸不着。我不一样,毕业的时候我没有哭,因为我在这里的时候并没有发生过爱恨情仇,与我相伴的除了阿杰,再就是英雄联盟。更何况,早在毕业之前,我就制定好了我的逃亡计划,毕业,只是逃跑的起点。
阿杰端着刚泡好的泡面,用叉子叉起一大坨塞进嘴里,边咀嚼边跟我说:“群里面又在讨论谁谁谁去哪工作了,老张去了银行,曾经把老张骂得狗血淋头的那姑娘,去了一家公司做了小职员,嘿,还跟老张在一个城市,到时候肯定有好戏看。”我没有理会他,因为我很忙,左手操作着键盘,右手控制着鼠标,双眼盯着电脑屏幕上刚干起来的团战,嘴里还叼着烟。
“ACE。”电脑里传出一声低沉又性感的声音,随之我的电脑画面变成黑白,我扔了鼠标,回过头,深吸一口烟。“操,管那些玩意儿干啥,有用?”我有些不耐烦的说。
“不是,我管那玩意儿干啥,这不是他们在群里说嘛,我刚好看到了。”阿杰低着头吃着方便面,含糊的说。
“有什么好看的,和我们有半毛钱关系没,别一天到晚他们他们的。”我拿起手机,在是否退出该群的界面选择上按下了确认。
“好好好,不提他们,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阿杰放下泡面,拿起手机看了看,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我大一的时候认识阿杰,后来和他成了兄弟。在我眼里,他其实没什么优点,不聪明,没特长,没钱,没长相,喜欢吃不完的泡面和看不完的大胸妹,活得比屌丝还屌丝。我和他成为兄弟的原因是因为他够体谅我,还有就是他很忠诚,够意思。大一那年我和阿杰逛街的时候,碰上有人偷我钱包被发现,我和阿杰像狗一样追了那贼一路,结果我实在是跑不动了,就跟阿杰说算了,反正身份证不在钱包里,里面也没多少钱。但阿杰却跟没听见一样,里里外外追了那人三条街,最终把钱包给我拿了回来,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把阿杰当兄弟了。
阿杰出去丢泡面盒的时候顺便去厨房给我洗了一个苹果,我不吃泡面,因为我曾经听某个朋友说吃泡面伤肾,想想以后的幸福,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与泡面背道而驰。很多时候,我看到阿杰吃泡面的时候,我都想把这条消息分享给他,但我又实在不忍心看见他忍痛割爱,转念一想,他活得这么屌丝,与其让他的幸福葬将来葬送在手上,倒不如现在让他葬送在嘴上,于此,我也就作罢不去管他。其实我也不喜欢吃水果,但我和阿杰都不会做饭,吃点水果既方便又健康。
“我刚出去丢泡面盒的时候看见旁边新搬过来的人了,搬来半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嘿,长得比我还屌丝。”阿杰把苹果放我电脑旁边,顺手摸走一根烟,笑笑说到。
“旁边有人搬进来了?还住了半个月?你逗我玩吧!”我有些诧异的望着阿杰说。
我和阿杰刚搬来的时候,这边正在拆迁改造,我找房东说要租房子的时候,被房东骂说神经病。整个这块都在拆迁,住这儿的人天天急着往外搬,只有我奇葩死乞白赖的现在要搬进来住。我谈天说地,引经据典的跟房东一通扯,最终房东受不了,还是让我住下了,收了两个月的房租,走之前扔下一句话,如果提前拆,这钱时不退的。
拆迁区的环境很差,白天各种机器运作的声音可以吵死人,一到晚上,整个这块就像变成了鬼城,没有声音,一片漆黑。不过拆迁区也有拆迁区的好处,没人管我怎么闹怎么折腾,凌晨三点还可以肆无忌惮地放重金属摇滚。
“他怎么受得了,这种破地方,还有我们这么闹腾的邻居,难不成他比我们还奇葩?”我一下对这人来了兴趣,一脸好奇的望着阿杰,希望他能给我透露些什么消息。
“别这么看着我啊,我可什么都不知道,旁边那人一天到晚一点动静都没有,不出声也不出门。”阿杰摆摆手说到。
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人在夜晚,面对非常闹腾的邻居能坚持忍受或者不为所动。一次可以,可能是这人累到了极致。一直可以,那这人要么死了,要么就带着耳机正在欣赏电脑D盘某文件夹里的文艺片。想到这儿,我噗哧一下笑了出来。
“你干嘛笑?神经。”这次换阿杰一脸好奇的看着我问了。
“没事,没事,我在想法子找个时间去会会旁边那位高人,取取经。”我继续坏笑着跟阿杰说。
那天,我叫阿杰把我的内裤扔到了隔壁。
那天,我光明正大的敲开了隔壁的门。
那天,我看见整个房间只有地上的一床凉席和一箱泡面。
那天,我看见一个手里抱着一本夹着笔的厚厚日记本,满目疑惑的男生。
那天,我承认自己犯了错。
“有什么事儿吗?”他手里抱着日记本,疑惑的问我。
“没,没事儿,我内,内裤被风吹了过来,过来取下。”我有些羞愧自己用这样的方式过来窥探他的消息,支支吾吾地说。
他站在门口没说话,我走到窗台边拿回内裤的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好滑稽可笑。我以为这边住着一个魔鬼,在我来之后,可以好好打趣一番。我以为开门之后,我会看到桌子上半掩的笔记本电脑,地上散落着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卫生纸,以及一个惊慌失色的男生。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拿着内裤走到门边,微微朝他一鞠躬,悻悻地说。
“没事。”他嘴角微微上扬,出于礼貌般地回复我。
我点点头,一只脚踏出房门的时候被他叫住。
“拜托你一件事儿可以吗?晚上的时候,可不可以把音乐关小点儿,有时候我需要一些安静的环境找找灵感。不过,你……”
“知道了,是这个吗?”我指指他手里抱着的日记本,打断了他后面转折部分的说辞。我知道后面跟着的肯定是委曲求全,你可以继续的意思。
那天回去之后,我关掉了重金属,一语不发。阿杰见我不说话,以为我遇上了一个难缠的主,碰了一鼻子的灰,一个劲地取笑我,挖苦我。我也懒得去搭理他,因为我知道就算我跟他说,他也不会懂的。
那天我睡的很早,迷糊之中我记得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再次去到了隔壁,打开门的时候他一个劲的冲我笑,我站在门口也一个劲的冲他笑,之后他叫我进来看他日记本中写的故事,我看着他写的故事,从笑看到哭。我问他自己最喜欢哪一个故事,他翻了翻,指了指那篇《邻居与狗》。
我看着那篇故事,一直看,一直哭。他坐在旁边看着我,一直看,一直笑,再后来,我就醒了,望着漆黑的房间发呆,旁边的阿杰睡的正香。
他的故事里,邻居是个小丑,穿着滑稽的衣服,住在一所破旧的小房子里,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出门,跟随着马戏团去往一个一个的小镇上表演,有时候小丑回来的时候已到了深夜,有时候回来可能已经过去了一两天。他的故事里记录了小丑的点点滴滴,有小丑滑稽的表演,有小丑现实的生活,也有小丑曾体验过的卑微的爱情。他的记录里,除了小丑之外,还有一条每天目送着小丑离去,等待着小丑回来的狗。小丑很爱他的狗,每天和狗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小丑很穷,穷得只剩下这条狗。小丑很穷,穷得只养得起这条狗。他的记录里,狗最后死了,小丑最后不见了。
后来我又做过一个梦,梦见我成了那个小丑,某天我在结束了一天滑稽的演出之后匆忙回家,没有看见我最爱的狗出来迎接我,那天我匆匆的打开门,却看到了我爱的狗一动不动的躺在了地上,怎么叫也叫不醒。梦里,我抱着我的狗一直哭,梦里,我抱着我的狗一起与世长眠。
后来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改变,我依旧每天吃水果,打游戏,阿杰依旧每天吃泡面,隔壁依旧每天没有一丝动静。唯一的改变就是晚上不再有重金属,我爱上了做梦。
后来听阿杰说,旁边的那人搬走了,听说是某家杂志社看上了他,请他去做了主编。阿杰说,想不到这么屌丝的一个人,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
几天之后的某个早上,我从梦里醒了,发现阿杰不见了。我在家里等他等到晚上,他没有回来。第二天我从梦里醒来,发现阿杰依旧没有回来。这时候,我才知道阿杰是真的离开了,不辞而别。
半个多月之后,房东催我搬了出去。离开的那天我看了看住过的房间,又看了看旁边。我笑了笑,想不到我的逃亡计划,才短短的两个月就宣告了破灭。
后来我选择回家老老实实的上班,在回去的火车上,我一直想,如果阿杰不是我大一时路过宠物医院时领养的一条哈士奇,如果我住的地方不是天台的阁楼,而旁边真的可以住人,结果是不是又会不一样呢?
微博@Zhou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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