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过去了。2008年中文系的期刊要出他的专栏,由我全程负责。得到这个消息,我心中窃喜。整整一个月,每天的晚自习,我都坐在他身边校稿。他是个对文字很严苛的人,总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很完美,所以总和我推敲用这个词好还是用那个词妙。其实,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文章里写的,是他的初恋——一个自幼与他青梅竹马,辫子里有阳光香味的女孩。我终于坐到他身边,脑海里浮现的却是他俩在一起的画面——七岁的他和七岁的她,翘着脚丫坐在泳池边上,口里舔着甜甜的冰淇淋;十岁的他站在客厅里,气鼓鼓的看着“偏心”的妈妈给她扎上好看的羊角小辫儿,清晨的阳光刚好照在她柔软的小辫儿上;十二岁的他和十二岁的她,走在杨柳扶堤的江边,看着夕阳的余晖把一江春水慢慢点燃;十五岁的他和十五岁的她执手相望,不忍别离。此后,她便成了他记忆中的一片帆,随着潮汐,在皓月当空的夜晚,汹涌而至。我心中酸涩,可又能怎样?只能把留得很长刘海向下拽拽,尽量遮住眼睛,嘴角用力扯出笑容——你的文章,写得真好。我只能如此回应。按理说,我应该写一篇评论附在专栏前面。煞费苦心,几易其稿,最终期刊拿到手,评论不翼而飞——因版面有限,被枪毙了。看来,就连我们的文章也不能并肩站立。
这场暗恋持续了很久,直到大学毕业,大家不再联系。有时会想,他到底知不知道我喜欢他,又究竟有没有那么短短的一瞬注意到我?也许有吧。其实,2008年的夏天,田野里没有葵花,我心中的葵花却开得正旺,把那年夏天的所有时光都镀成了金黄色。继写专栏之后,他又参加了一个英语口语比赛。整整两个月,我成了他的全程陪练。我牺牲了很多休息的时间,在北方烈日炎炎的午后,来到蒸笼般的教室陪着他一遍一遍的演练。那段时间,我们真的可谓形影不离,就连吃饭也是十有八九一同去的。那时,流言四起,更有甚者当面开起了玩笑。我自然是美滋滋的,而他竟也笑而不答——这无疑给了我足够的想象空间。日子就这样过去,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在大学里交的前女友从很远的地方支教回来,他并不想再有任何纠缠,可出于朋友道义应该为她接风洗尘。我知道,这根本不是试探。他从未对我表示过什么,又怎会试探?于是答道:“那是当然。”下午放学,教室里很快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他在等她,自然不走,我只能自己慢慢回去。从他身边经过时,突然瞥见杯中茶已空,便加快脚步往回赶。很快,我捧着一瓶水与无数向食堂奔去的人相向而过。到达教室,早已人去楼空。校园广播放着恼人的伤感歌曲,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吧。从那天起,我又回到了自己的老位置,再也没有和他坐在一起。他们后来怎样了,不得而知。我只知道,那天我一个人捧着那瓶可怜的水,在空荡荡的教室等到晚上十一点半,总想着他能再回来;我只知道,那晚回到宿舍,自己故作潇洒,大声向室友们宣布我和他已经彻底没有向前发展的可能性,请她们不要再开玩笑了;我只知道,那晚他没有回学校,再见到他时,他满面春风,喜上眉梢;我只知道,后来打电话给他,他语气很不好,而我只是想借班级的钥匙;我只知道,在听到他微恼声音的一刹,心中盛开不到一季的金色葵花瞬间枯萎、倒下……葵花的花期到底有多长呢?没有人会关注吧。
此后,他仍坐南边,我仍坐北边,中间永远隔着七八个人。我一如从前的不动声色,即便见到他与女友牵手从对面走来也不会皱眉。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偶尔我在图书馆的杂志上看见葵花的图片还是会忍不住多望几眼。不痛不痒的到了毕业,毕业照上,我们依然离得远远的。
毕业了,我跑到很远的地方,找了工作又换了工作,习惯了一个人独来独往,爱上来去自由的生活。听说他过得不错,去年过年把女朋友带回了家。我看看被夕阳拉得很长的影子,自嘲地笑笑。记忆里的青衫少年已快成为别人的夫,只我一人独自望断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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