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为伴,知己不足;与兽为伴,思之高邃;与山为伴,昂起头仰其高,低下颅视其根;与水为伴,羡水之流畅,一无返顾;与子为伴,心态安慰,事业中升;与我为伴,心理医生;与她为伴,满招损、谦受益;与书为伴,长精神,染意气,增知识,多慧云开天眼。
故事的开头到故事的结尾并没有什么值得惊奇和怀疑的,最需要认识和了解的却是故事经历的过程。
自从有这种文体出现以来,过程就变得异常的单纯,男和女自然的主题,理想和现实巨大的差异,生与死恶劣的斗争。等待到了超浪漫主义作家的诞生,所有的过程都被披上了上帝的婚纱,雾朦朦,让人摸不着头脑。
同样的,远古的余音在现实的栋梁上绕环,时间作为概念,常常利用在这种文体的开端和结局。有老一套的“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不确定时间概念,也有确凿的某年某月某日,更甚者,加上公元某分某秒等字样。似乎以时间作为前后呼应的工具在这种文体中最为理想。
但是,经历几百万年演变和进化的现代人,已经不再,有的早就大厌烦了这种上了年纪的方式,于是乎,推出了超浪漫主义色彩的,即有个人特点,仅仅适合个别人口味的独食。结尾超乎多数人的想象,都又在情理之中,开端就笔走神异,神龙见首不见尾,吸引力狂热地上升到无可复加的地步。
练字,讲究成锋。这种文体,要求有一种能够贯通全篇的意旨,要求有梭有角,像把尖刀能直刺读者的心肺。而加上彩色的它,又增添许多,删改了许多,形成的风格。
空谈理论和盲目实践是均有可取的。让我们一起选择这种文体的一个主题,来谈一谈,如何?
方章的开头这样写到: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国家的唯一能承者,国王的唯一一个子女,我们叫他小王子,一次偶然的相遇,小王子喜欢上了一位农家少女,虽然女孩的家很穷,但俩人还是深深地没在爱情的流沙河中。事情自然的让国王知道了,有地位的悬殊和历代流传下来的成规,一段悲剧发生在那热恋的某一天,国王带领卫兵处死了女孩和她的家人,理由是她玷辱了王族的名誉。仅仅过了两天,一位大富翁的大女儿,嫁给了王子,王子同时得知了爱恋女孩的惨死。新婚之夜,他把那尊贵无比的皇族传家之剑刺进自已冰冷的心房,自杀是对现实的残酷的控诉。
故事的名字普通得没有人能记起,人们只在读它的过程中产生对这种文体的无比愤怒。不仅单指那国王和那老掉牙的荣誉功名,也包含对作者的攻击。
然而故事的过程继续延续了许多年。
许多年以后,还是这个没有被沧桑现实淘汰的国家,有一个生活在最悲惨的地点,时间的人物,他是个乞丐。但在他心中却偷偷地爱上了全城最高贵,最美丽的公主,并且不能自拔。他非常非常想去对公主说: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可是他不能,不是因为宫墙高不可攀,也不是他的胆量不够,而是因为他的贫穷。贫富的差距形成了阶段差别导致了人性的分层,使婚姻这一最平常的生活形式也变得神神秘秘,神经兮兮。小乞丐,没有华丽的衣饰,没有漂亮的容颜,更没有富有的财产。他所拥有的只是他自已罢了,和一颗为情才会跳动的火热的心。
终于有一天,他以一次看见了美丽的公产,她多么漂亮啊!她就像高山天池中的天鹅一样,嗳,而我只是个丑小鸭,乞丐心里想着。每次出宫,人们对公主的观看,都带有一些惊叹和嫉妒,加上半份遗憾。但人总是这样的,不单单为这事儿。
今天,同样的人山人海,小乞丐就在这滚滚人潮中飘泊,瘦弱的小躯壳,根本经受有了这大风大浪。但小乞丐在心中却打定了主意,去追上公主的车驾,去向她一述衷肠。
机会,像风一样,说来就来,可说走就走,浪漫一塌糊涂。他习快地向公主车队跑去,挤过去。销售量 他怎么能够挤出这拥挤的人流呢?他冲过去凶,那时,人群一瞬间的散了开去,公主的朦胧的身影也才刚刚消失在宫门关闭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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