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孤单到热闹是场狂欢。从热闹到孤单是场战役。一个人的战役,不管谁在经历,总是要战败,败给自己。
一个人的时候,常去书店。想看看别人的故事,暂且忘记自己的孤单。常常在翻开一本的时候急切的想知道这里面有没有自己的影子。好像听每一首情歌一样,都仿佛在写我自己,写我们。忘记哪本书了,开头的第一页写着,明年你还爱我吗?让我想起笔笔唱的,不过一年后我们终于只是朋友。朋友?只是奢望。
常常因为一个人的离开少了一种习惯,像似一个没有思维的动物。总是会被牵着鼻子走。想念是会呼吸的痛,没有错,我想起你的时候,不止心会痛,还会停止跳动。
越来越觉得自己老了。二十岁的我居然有这种想法。前几天朋友过生日,正巧赶上偏头疼发作,差点在饭店栽倒。不过为了不扫大家兴,还是坚持和他们一起去ktv。到家已经下半夜一点了。回到家反而头不痛了,也不困了。似乎比白天清醒了。脑子里反反复复的出现回来时路过的每一条街。似乎都有你的影子。一直强忍着的泪水也算有个解脱。想哭的时候,我从来不去阻止自己,或许只有哭的时候,才是我自己的时间。熬了一夜,缓了两天才算有点精神。也越来越觉得自己好像一个吸毒者,令我上瘾的东西是思念。
其实我一直想再去拍一组写真。尤其在这样的秋天。有点凄凉。也应该是我内心真实的写照。可是总觉得自己胖了,怕拍出来不好看。就是一个天生的矛盾体。我其实是离不开朋友的,虽然我不擅长诉苦,但是有个人陪着我,至少让我觉得好过。所以张小妞走的时候,我偷偷地哭了。因为我知道没有人能在半夜我不敢上楼时送手电给我,陪我一起泡网吧写工作日记,总是在我下班时买一份鸡柳等我回去,。因为爱情,她选择了另外一个城市,我很佩服这样女人。爱上了,不惜一切代价,如果当时我能不那么自私,选择追随他或许今天的结局就不一样了吧?,我也多想牵起他的手告诉他,亲爱的,我放弃了熟悉的城市,只为和你在一起。我会一直陪着你。有你的城市就有我。可是没有如果。是命吧,注定要这样失去一个这样的你。
习惯十点以后睡,总是把耳机的声音放到最大。想让自己放空。可是有些歌,不管你听多少遍,还是会勾起心底的痛。薛之谦说,还要遇见几个你,才能真的忘了你。静茹说,你写给我,我的第一首歌,你和我十指紧扣,可是呢,然后呢?陈奕迅唱到,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是啊,我究竟还能遇上几个这样的你,可以和你坐在咖啡馆里寒暄,说说最近的改变,说起你写给我的第一首歌,,,第一首诗,,第一次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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