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响了两次,已是半夜两点了,我看着挂钟上的摆来回摇晃。我困了,但我却不能睡觉,我有更重要的使命。台灯下的那个满是茶渍的玻璃杯已经只剩下红茶叶的渣子留在杯底。烟灰缸边上搁着半只未烧尽的烟,烟雾还在连绵地弥漫,像是青蓝色的棉絮,向上腾升,轻柔地撞到了泛着白光的台灯,散开。
我的眼皮已经开始下沉,可我不能去睡觉,因为我的右边小腿还流着血,我在等待,等它结出新的痂,我可不想把我的床单弄脏。我又从烟盒里拿起了一支烟,然而我却找不到火机,我现在不能动弹,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会使我腿上的伤疤难以愈合。那是多么小的一个疤啊,记得是去年夏天的时候留下的,我记不清那时我在干什么了,只知道突然一下觉得小腿上有些痒,细看原来是个蚊子块。我奇痒难忍,我并不想去抓它,因为那样会把皮肤抓破,可是我的意识里又有一股力量逼得我去抓。我静静地看着那个小红块,那鲜红的颜色是那么诱人,不知哪只蚊子刚才在此饱餐一顿,我想我的血是比较美味的,因为那天我吃了蛇羹,那蛇羹的滋味真是没话说,所以我的血应该也会鲜美一些吧。我多次想用我的右手去抓那个蚊子块,但是都被我的左手给制止住了,说真的,当时我恨极了我的左手。在我万般无绪之时,我想到了一个妙注意,我用我的意志强行控制着我的左手,使我的左手去抓,正在我的左手快要抓到的时候,我的右手竟然自己开始行动了!我有些害怕,但是没有一丝不安,我静看着我的右手做着动作,我想知道它要干什么。我的右手一下抓住了我的左手,我心想完了,我没想到我的右手也会阻止。不过令我惊奇的是,我的右手并没有阻止,反而帮着我的左手一起干活,这到是把我给乐坏了。我的左右手服侍地我很周到,我慢慢感受不到瘙痒感,我觉得很舒服。我想他们该停下了,可是我又不想他们停下,因为太舒服了。然而我却慢慢感受到了不妙,我的瘙痒感虽然消失了,但是取而代之的是疼痛感,可是我又无法叫他们停下来,不得不说,舒服感终究大于疼痛感,于是我还是任由它们继续他们的工作,直到皮也破了,血也流出来了,我才叫他们停止。
现在想来真的很是后悔,如果我可以早些停止,那么我的小腿也不必流血,我便也可以舒舒服服的睡觉了。现在我却只能眼看着血往外流,而我却一点不能动弹,是啊,已经半年多了,就连找个打火机我都要想个半天。没错,我必须先想到打火机放在那里,然后尽量脚不要动,便找出打火机。让我想想,桌上还有刚点的半根烟还未烧尽,那就是说,我刚才还用过打火机,而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离开座位了,应该已经很久没有动弹了吧,可是为什么我的伤还没有愈合?或许我坐在这睡了一觉,而醒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我没有离开这个座位是不争的事实,那么我刚用过的打火机一定还在附近。会在哪里呢?我应该是用我的右手去点烟的,当然,左手会用来挡风,尽管这个房间没有风,但是我的左手总是不愿落单,不愿只是看着右手做事。那么点完烟,我该用我的右手去拿烟,但是我的右手还有火机,不可能去拿烟,所以在我的右手拿烟之前,我一定把打火机放在某个地方,可是会放在那里呢?我摸了摸自己的右边裤口袋,可是没有。会不会在左边口袋呢?我想不会的,哦,这多可笑,谁会用右手把东西放在自己的左边裤口袋。可是为什么我的左边口袋却有点凸出来的样子,那凸出来的形状正好还是打火机的形状。我简直不敢相信,那的确是打火机的形状,可是我怎么会用右手把打火机放在左边的口袋里呢,的确可以,但是如果我做了这么一个别扭的动作,我一定是有印象的。然而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我的左手伸进了我的左边口袋,果然是我的打火机,我拿了出来,尽管我想不出我究竟是怎么把打火机放到我的左边口袋的,可是我找到了打火机,这才是我现在要做的。我把那只烟叼在了嘴上,用右手接过打火机,点上了烟,当然,我用我的左手象征性的做了个挡风的动作。之后我把打火机换到左手上,并用右手把烟从嘴上取下,吐了一口烟雾,把打火机放到了左边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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