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生给我至大打击,就在去年,屋前泡桐花开得正急的四月。
从广州到长沙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
报纸上说,死亡人数高达九名。
九名是一个冰冷的数字,更为冰冷的现实是,那些名字中有一个叫作馨香。
我曾与这名字的主人,朝夕相对整整八年。
那是我女友。
我一直没能从悲痛中恢复过来。
表面上我依然冷静严肃,每天夹着公文包去律师事务所。
他们都说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都很理智,我想我其实不是。不过我宁愿表现镇静,以免是非在我耳际杂草丛生。
但是打击太巨大,一到夜里我就找机会酗酒。
那种液体总在我发抖时给我温暖及力量。
虽然酒醒之际,那疼痛感依旧新鲜。
有的人,比如阿诺,习惯把失恋当作最新上榜的流行歌曲,今天与彼分手明朝即携新欢言笑晏晏共进烛光晚餐。我做不到,我从小做事就太用心。因为用心,我对每一个生命的结果都固执。
阿诺曾笑我太笨:"这个世界谁将是谁的最后?听我的话--呼吸,深呼吸,再用力深呼吸……嘻嘻,否则怎会有新生活?!"
他把"新生活"咬得很含糊,他的笑容也很诡。
可是我不是他,我不是任何人,我只是我。
那天下午我独自逛街。
路过展览馆,目光为巨幅摄影广告吸引。
背景是茫茫云海,群山深浅排列。焦点是悬崖下一朵因风吹折萎顿于地的月白野花。
那花蕊虽然很小,却是一张人脸,充满了恐慌、绝望。
我的心被狠狠地砍了一刀,竟疼得低头怔忡一瞬,掉下泪来。
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疼痛与恐慌的表情,有时候,我们的无能为力与努力无关。
我永远也忘不了馨香在车窗破碎的玻璃中那张绝望的脸。在新闻照片中她的嘴无声地张着,张得很大,象在喊一个人的名字。
我一直都在想象那声惨厉的流失于时空的尖叫声。很多次都会被惊醒,坐在床上满头大汗地喘气。
人生真是惨厉无比。
我未再犹豫就进了展厅。我是冲进去的。
花蕊中的人脸,不过是暗房中的摄影后期制作。
但那张脸仍是独一无二,化成灰我也认得是馨香的脸。他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做?半空中那幅广告凌空压下来,令我几乎窒息。
也许是我太急切了,迎面就与一个女子撞上。她手中的摄影展览资料散了一地。我帮她拾起,奇怪她为何静静地未曾大呼小叫。
"对不起。"我把最后一份资料递给她。
她嘴角弧出一朵美丽的微笑,耸一耸削肩,手臂滑出一个优美的姿势,示意我随意观看。
我没有心情看墙上的照片。虽然它们可能都是杰作。
找到工作人员,还没有开口他就暧昧地笑:"又是一个找签名为借口约会的?作者就在那一边嘛--"他往展厅左角指过去。
指尖的方向居然是那个被我撞倒的女子。
我冷静地自公文包中取出一份发黄的旧报纸,指着一张残酷的照片提醒她:"马上撤了外面的那幅广告好吗?我想你必须等着法庭的起诉书了。"我把名片递给她,掉头就走。
她睁大眼睛愕然的样子并未令我心软。
并不意味着一个美女便可以享受整个世界的特权。面对死亡这个世界却没有给馨香特权。
至少法律条文上没有这样说。
隔天我去理发。
三千烦恼丝是谁说的?我就喜欢理发,所以头发从未超过一寸。
虽然说烦恼还是每天在头上不断地生长。
一边理一边跟阿诺发着脾气,他倒是耐心好,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揪着我的脖子问"她漂亮吗?"
我想了一想,老实承认:"她的小腿很美。"我没敢说是因为我和她一起弯腰拾资料时注意到的。
"是一场艳遇。"阿诺点评。
我横他一眼:"可是她再没有与我联系。她不怕与我打一场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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