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童年丰富多彩的,但是我的童年是枯燥无味的,因为一到冬天我就只能宅在家里,我喜欢那首歌《太阳出来喜洋洋》,因为晒太阳对我是那么的奢侈,看到太阳我就像农奴一样解放了,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儿时冻疮一到冬天就困扰着我,手脚肿得像包子一样,稍微不小心碰坏了就出血,手上脚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大过年的时候很多小孩跑亲戚家去了,而我出行多有不便。也不敢和那些大我的孩子一起,因为我怕不小心碰坏我的手脚。在学校上课,课本上经常留下我的血迹。每次洗脚都要浸泡,因为血包和袜子粘在一起了。冬天别人可以烤火,可是我从来不敢,因为一烤火到了晚上会很痒。
记忆起儿时学走路的那一天。那一天在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冬天里我的手脚冰凉长起了冻疮,一周岁的时候,哥哥在一头逗我玩,我勇敢的站起,一步步挪动,迈开自己的步子。当迈开步子走的时候,父母在一边高兴不已,我也很开心,追琢了一会儿,母亲开始心疼我了,因为手脚都在流血,我知道那血是流在母亲的心里。“不要玩了,不要了……”母亲在一边说,一边示意我站住。我停住了脚步。父亲在一边鼓励的说,“锻炼一下也好,让他好好开心的玩。”于是又和哥哥开心的打闹起来。后来接触了小人书,看到了保尔,张海迪的故事,我在内心里告诉自己这一点痛苦与他们比起来又算得上什么呢,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学会了坚强。
过年回家的时候,姨妈握着我的手:孩子你的手脚还好吧,我一到冬天就会想起你,小时候的你是多么不容易。言语间我看到了她的泪水,那是对我的同情。回老家了了解我过去的亲人都会问候一下我。“孩子,大冷的天注意保暖,冻疮还在复发吗”听了这些我感动不已。我告诉他们我现在没有复发了。记得刚来广东,这边气候很好,表哥开玩笑的跟我说:你要一辈子呆在广东,不要回老家了。是呀,也许是广东的冬天没有给我带来伤害。所以我爱上了这个城市。虽然我知道前面的路还很坚难,我告诉自己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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