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孩子的时候总是很不甘,总是仰望着那些比自己大的人。总是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也总爱幻想。一直认为这些美丽的梦只有长大了才能去实现。于是,我笑着做着那些可笑的梦走在了长大的路上。
听说这条路很长,很难走。但又很美丽,很快乐。听说这条路布满荆棘,却又鲜花盛放。于是,我决定一探究竟。
和每个人一样,在还未步入学堂的孩童时代,我的生活充满欢笑和快乐。一切是那么神奇,一切是那么美好。但却没人告诉其实还有烦恼和困难。我学会了说话,就爱问。太阳为何东升西落,天上的星星到底有几颗呀,我所经历的每个人都曾经历童年,像是复制,却又单单属于我一个人。那时,我有很多小伙伴,我规定早上何时何地集合,我们计划每天的工作安排,我们动不动就哭了,但很快又莫名其妙的笑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一套玩法,一根木棍,一颗玻璃球,一片树叶,我们都能玩很久。那时的我们不吝啬,没心机,或许在我们的词汇里没有那些肮脏的概念。
童年的日子过的很快,可能是因为很快乐。童年的记忆很模糊,可能是因为相距太遥远。
后来,突然有一天,在一个叫做九月一号的日子里,爸妈不让我睡懒觉了,我的小伙伴们也都不翼而飞了。我被带到一个听过却未见过的叫做学校地方。就这样,像每个人一样,我开始了人生第一个重要阶段。爸妈给予我很大的期望,他们给我规划了一个我一片茫然的未来。我傻傻的满怀斗志的来到学校,向着那个比我的梦想还有模糊的未来努力。在这里,我的很多问题得到解决,让我兴奋。我认识更多的伙伴,发明了更多的玩意,我很开心。
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它叫知识的殿堂。这是一个快乐的地方,它是儿童的乐园。小学,现在想来,六年,是一个多么漫长的时光,我是怎么度过的。直到有一天,我们的老师站在讲台上对我们说,同学们,以后在路上见着老师别忘了打个招呼,走出这里,你们就不是小孩子了,你们就是青少年,你们即将迎来的是更加美好的初中生活。忘了当时有没有哭,现在想来,当时真应该哭,在作为儿童的最后时光里,最后一次任性的,不管不顾,不怕丢人大哭一场,来祭奠逝去童年。走出小学校门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长的很高,很结实,脑子装了很多用六年时光换来的叫做知识的东西。在这里我接受了成长的洗礼,我不在蹦蹦跳跳,而是迈着稳健的步伐,凯旋。
初中,是我成长中一块深深烙印,因为这时我喜欢了一个女生。也是这是,我有了一个QQ号 ,我学会了上网,我喜欢打游戏,聊天。或许这就是个网络横行的年代,我也逃不出网络的魔爪,还好,我没有中病毒。这里一样的少不了同学,而我更喜欢称作朋友。很多人互称兄弟,但我想朋友就够了。兄弟太过沉重,肩膀尚嫩,担当不起。虽然只是短短三年,却是我成长过程中的加速阶段。
先来谈谈感情吧,关于我喜欢的那个人。因为我不得不承认,到现在,多年之后我仍无法忘记。我想我这一生也难以忘记,或许又是像很多人一样人生中的一个第一次,在心中霸道的占据一寸心田,无法替代。那记忆总是如此清新,在那个炎热的夏日清晨,在那个忘记是度过的第几个九月一号,在那个有着开学欣喜却又因一切如故的环境而失望。喧闹的教室因老班的到来而顿时寂静。和蔼的帅气的老班刚一见面就带来一个贼人掳走我了我的心。
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世上存在一见钟情吗,反正我是不想信,一见钟情钟的到底是情还是脸?然而在那一霎那我居然相信了,虽然我也不确定是情还是脸。老班说“同学们安静一下,我来给同学们介绍一位新同学,她。。。。。”她高挑秀气的个头即将危险到我一米八身高,她含羞低头浅笑的样子让人产生一种类似却又不是怜悯心疼的情绪。每个人都有的五官在她的脸上如此好看,及肩的马尾快乐的左右跳动着,整齐的刘海似在介绍她那双硕大明亮的眼睛。白色T恤,青蓝色牛仔裤,粉红色运动鞋,包裹住她的秀丽身躯。其实她无异于我所见过任何一个女孩,不是美若天仙,却让人总也看不够。没有一股奇特的香味,却让我总想接近。清晨的阳光温柔的拂在她身上,我想,这就是美吧?那一刻,我的心在十七年中第一次异样的跳动。
这就是一见钟情吗?我钟的又是什么?在以后的时光里我确定了一种感觉,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不管平时和男生玩的多嗨,面对女生,再加上是自己喜欢的女生,我真的是素手无策。现在想来和她之间的交集真的很少,她似乎从未注意过我,个头虽高,长相却与当时帅气的标准有所差距。和她的第一次近距离交谈是她身为小组长来抽查我背诵语文书,现在还记得背的是鲁迅的《社戏》。在当时,这是一篇很长很难背的课文,难倒当时众多的英雄好汉。但我却很熟练的背掉了,因为我知道我要被给她听。我面对面坐着,中间只隔了一张跨度不到半米的课桌。我看以看见她额前的汗滴,可以听见她轻微呼吸声。她双手支在课桌是,我则靠到后面的课桌上,不知为何,我不敢离她太近。她在等着我背书,我在欣赏她美丽的样子,又不敢正视。于是头上下左右来回移动,利用与她一扫而过余光来偷窥,像一个十足的神经病人。她说“喂,你倒是背啊”。我胸有成竹的回应好的。可最终我是我那个小组唯一一个没有背掉的。老师念我平时学习不错,对这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其实,到如今,那篇文章我也能非常流畅背掉,只是再也没有机会。
记忆中和她最浪漫的一件事,是在那个我想要告白的雨天。我们放学回家走的是同一条路的同一个方向。那天下午放学时,天空骤变,大雨随即而来。当时我们初三加一节课,所以放学的时候人不本就不多,未了不被雨淋,我骑着我的山地车飞快的狂奔。在快要到家时,偶一回头,发现了在雨中吃力的蹬着自行车的她。顿时心生怜悯,不过当时想还是算了吧,我也管了她。
我依然向家的方向行进,雨越来越大,我的车速却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我这是在怎么了?直到她追上了我。雨中,她朝我轻轻一笑,而我,像是得到了神的孤鼓励。我说“去我家避会雨吧,或是让我给你拿把伞也好”她说“不用了,谢谢。”又是一笑,像是狂风大雨中一朵坚强绽放的美丽花朵。她可能并没有和我玩雨中漫步的意思,所以跑到了我的前面。我想,既然如此,就算了吧。突然,一道闪电惊醒已经停下车的我。经受急疯巨雨洗礼的马路,我看到前面那个娇弱的身躯正在一点点的往前挪。我想,我不能再怎么懦弱下去,我不愿再错过,再让我的生命增添遗憾,于是我又追上了她。
这一次,我没有再温柔的商量或是可怜期望。我强硬的命令她,把车停下,等着我去给你拿伞。我没有等待她的回复,而是以我所能及最快速度冲向家,或许是因为我害怕被拒绝。雨打进我睁不开的眼睛,路面泥泞湿滑。而我的车速丝毫没有减慢,因为我知道,她还在等着我,我必须保持最快速度,哪怕摔下车来,遍体鳞伤。我拿着伞奔向她,我想,如果她还在等着我,那么我就向她表白,把她紧紧拥入怀中,大声喊出我十七年来的第一句,我 喜 欢 你。那条我走了十七年的路,那天我用最快的速度,却换来最长的时间。
我在计算着,离她还有几步,几秒,还有多久我就要将我的心在她面前掏出。十步,5秒,五步,2秒,于是我们第二次在伞下近乎0距离接触。她拿过伞,我却没说出话。因为雨中氧气含量少,因为我刚在进行剧烈运动,此时眩晕了。因为我还是没有勇气所以找出这些可笑的借口。在她骑车快要离开我的时候,我说了句,路上小心。
天晴了,我们毕业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不记得那把伞她有没有还给我,不记得我们还有没有再见,不记得我们还有没有再联系。听说她在我家后面的职高就读,我每天都去哪里,可从未相遇。我不后悔,但遗憾,一种让我的生命变得更加完美的遗憾。
若说情场算是失意,那么我的朋友是值得骄傲的财富。初中的毕业考试,中考。我们班的前三名就是我的三个最要好的朋友,可惜的是我只排到了第四名。其中一个朋友是和我小学二年级就在一起,八年同班。我们在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学会打球,学会骑自行车,学会上网。我们是球友,网友,鱼友,最好的朋友。多年来一直被人误认为是亲兄弟,虽然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我们的感情却远远超过亲兄弟。在长大的路上,我们我彼此的见证人。还有那俩货,虽然是初三才结识的,但我们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们有类似的性格,共同的目标。我们在一起下馆子喝酒,在大街上抽风,躺在湖边的草地上大声喊出理想,声嘶力竭的来批判社会种种不公。然后第二天一起在学校集合,我们总是让老师头疼,上课的时候我们会因为谈论的话题不和而大声争辩,然后用课本对砸,甚至推到课桌。最后在乌烟瘴气的教室里一点也不害羞的光荣的站在讲台上念着保证书,在把那张纸当做擦过鼻涕的餐巾纸一样扔给老师。但我们学习总是很认真,成绩都是班里的顶梁柱,所以老师说,我们让他有了一颗想死的心。
在那个叛逆,狂妄,无谓的年纪我们每天都演绎着一场场出人意料,骇人听闻的青春赞歌。那时候我们很喜欢说一句话,不要因为走的太久,太远,就忘记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那时候我们很喜欢听一首歌,叫《水手》。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那时候,我们觉得只要有梦,我们就是强者,在长大的道路上,我们必将勇者无敌。
一张毕业照,一场叫做中考的考试的考试把我们最美,最纯,最干净,最可笑的青春定格在那个最美丽的夏季。毕业留言簿上我只写几句话“至此以后,天南海北,各奔东西,今世,勿忘!”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免费帮助了我长大。
然后,我继续走在长大的路上。身边的风景在变,人在变,心在变。或许是因为时间在变,所以一切都在改变。直到有一天,我妈说我,你都是个大人了,怎么还怎么不让人省心呢?我是大人了吗?努力了怎么多年,走了这么多年,我终于长大了吗?我对此时的自己有些好奇,有些迷惑,但一切又在清晰不过。于是我开始劳累,拼搏。我开始渐渐忘记理想,渐渐安于平淡,渐渐学会随遇而安。只带有一天。
听说老家房子要拆迁,时隔多年我有回到那个我曾生活十八年如今却如此陌生地方。在废墟中我发现了那只残破不堪,布满灰尘的箱子。一张张带着天真,无知,轻狂,傲慢的照片,一本本从字迹歪七扭八到工工整整的日记本一点点唤醒着我麻木的心。那个生锈的铁箱上有一个生锈的字。当初为了它我牺牲了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那个字叫梦。那个字告诉我我还是个有梦的孩子。
人未老,心未灭。拿起手机,《水手》响彻耳边,我又一次告诉自己:“不要因为走的太久,太远,就忘记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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