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不会再有谁能像小疯子一般认真的听我弹一首字母歌。
——题记
【1】
我和小疯子是在子午公园认识的。那时我还小,是个澧滨小学的五年级生。
小疯子是一只很可爱的小狐狸狗,当时正在草地上欢快地打着滚儿。我小心地坐在它的附近,它便大大咧咧地滚了过来,毫不畏惧地趴在我的腿上;可当我将它抱起来“举高高”样逗它玩时,它又十分惊恐地将两只小前爪的肉垫紧紧地按在我的手背上。
那时,我便喜欢上了它。
我从小害怕犬类动物,但惟独对这只可能是疯狗的小家伙没有丝毫惧怕。
它实在是太热情,不住地绕着我的脚玩着永不停歇似的“追尾”游戏;而一旦我走开几步,它便真有些发疯似的跑跳到我的身前,扑抱住我的小腿——那大概是它够得着的最大高度。
公园门口卖冰棍的老太太告诉我,这只狗已经在这儿呆了好些天,可能是没有人要的,真喜欢就抱走吧。我低头嗅了嗅此时正安稳地趴在自己怀里的小家伙,一股不算淡的香水味——原来它曾是有主人的,原来它的前主人也是爱过它的。可我不打算去想那些已经不重要的事儿,还有一件更令人兴奋的事儿了——我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只属于自己的宠物。
【2】
家中只有我和父亲两个人,可偏偏他是个不善言辞的男人,所以对我私自带回不知名的小狗的事儿也没做过多追问。
于是,小疯子便能在这儿安家。
它好像很喜欢这儿似的,咬着我的裤脚想让我陪着它先将家里转上一圈。还只等我放下书包,它便迫不及待地跑了起来;有时又猛地停下来,对着矮柜下铺成条状的装饰用的鹅卵石看着入神,伸出它小巧的爪子拨了几拨,见那圆滚滚的石头竟然“吱吱”地摇晃了起来,它便如临大敌一般向后跳开回我的脚边,紧紧盯着石头,喉口发出呜哽不清的“警告声”。
然而小疯子不久便开始发疯了,就在我把它留在家,自己去上学了的第一天。
其证据是它咬坏了我的围巾。
我坐在沙发上,边庆幸那不是父亲的文件边准备责备它几句之际,它发出几声浅浅的呜咽后扑到我的腿上,委屈地死死趴着,像一个认错的孩子般轻微发着抖。那时我才知道,它也如我一般的,疯狂地害怕一个人时的孤独感,以致于无聊到了到处寻找一切有我痕迹的东西。
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不过是安抚地一下又一下地抚着它的后脑,满是无奈地责备了它一句:“小疯子。”它轻哼了声,似乎没有什么不满的情愫,反而很中意它的新称号。
【3】
那天家里静得有些可怕。惨白惨白的灯光像是将地板都漂白了一回一般,令人倍感森森。
我坐在钢琴边练着曲儿,小疯子依旧趴在我的腿上听着。
很晚了,父亲还因为开会没有回来。明天还要上课,我不得不在未等他回来之前去休息了。我在《献给爱丽丝》快结束时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小疯子,它正闭着眼,呼吸也十分匀称,可能已经睡着了吧。
我这样想着,也便放轻了指力,生怕吵醒它。
可当琴键尾音刚落,小疯子便睁开了它的眸子,赞赏般地眨巴了几下。
它在听我弹琴!
这是我从不曾想过的事儿,但就是这样未曾给人准备便发生了。尽管我曾从那些养过宠物的同学口中了解过动物们也和人们共融着某些情感。
我是如此地开心。
因为我知道,以后的每一天,即使家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绝不会是孤单的了。
后来,我开始早起。
每天都带着小疯子去楼下的小操场散一会儿步后,我才会再回家背上书包去学校。每每听见周围的小朋友羡慕的感叹声,我就如踩着一团团软棉般愉悦得有些飘飘然。
【4】
然而,通常疯子都只会有一个下场。
终于,小疯子咬坏了家里电暖炉的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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