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贝出现以前,有个村干部的儿子娶了我一个表姐,因此成为我的姐夫。多年来,我们一直彼此深信对方是傻逼。
“上学有什么用呢?”他问我。
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买了房子,娶了我姐,并且通过完成烧香、拜佛、算命等一系列指定标准动作,成功的生下一头传宗接代的儿子,起名为李嘉诚,以表厚望。接下来,他可以再接再厉,买更大的房子,烧更多的香,生更多的儿子,取更牛气的名字,比如李鹏。
在我看来,功利性的拜佛是一种无脑的投机心理,想生男孩是来自旧农业社会的宗族意识,至于起名为李嘉诚,则属于“顺势巫术”的一种,试图通过模仿来实现愿望。比如狩猎的原始人在脸上画上虎斑纹,就相信自己有了老虎的力量,比如早先部落的成员种庄稼前,在田地里举行一次集体性交,就相信来年必定大丰收,比如给儿子起名叫李嘉诚,就相信以后他一定可以赚大钱。可想而知,在我眼里,这是怎样的一个傻逼,考虑到他发迹的本钱来自他当村官的母亲滥用职权搞来的黑钱,所以,他甚至不能算是个人畜无害的傻逼。
所以当我和老婆初到北京,冯小贝以姐夫的身份一出现,立刻重新修订了姐夫的定义,我们立刻就爱上他了。
冯小贝和我一样,都认为自己比身边其他人更聪明一些,我们遇到一起,本来难免分个高下,但由于其时我们已经分别婚配了一对姐妹中的姐姐和妹妹,而这对姐妹口味迥异,除了痛恨婚姻背叛、欲阉割尽天下负心男而后快之外,再无相似之处,故我和冯小贝完全不对彼此构成任何威胁,没有引发争夺配偶的血战。我姐对冯小贝的要求很低,一言概之,不出轨即可。除了“不出柜”以外,我几乎想不到还有比“不出轨”更低的标准。这个标准搁在我老婆这里,只能算是个最低标准,可在我姐那里却成了唯一需要满足的条件。这对于我来说绝对是有益的,因为冯小贝只需要做到不出轨,管好自己的那活儿,就不需要再做其他任何活儿,每天搁下筷子就翘脚,这导致我但凡帮着老婆收拾一下碗筷,拖一下地,立刻显得格外义薄云天,勤劳善良。
那年刚一到北京,我就急匆匆的去面试一家公司,冯小贝问我打算穿什么去。那时我的世界观飘洒涤荡,奔放不羁,在我看来,公司老总只要看到我那一身穿了几年的运动服和破球鞋,看到我蓬松恣意的发型,听到我旁逸斜出的口才,必定被我的潇洒无拘所折服,于是,我告诉他我就打算穿这一身去。冯小贝面无表情,强咽下“傻逼”二字,拿出一身西装西裤皮鞋,勒令我换上。在我半推半就的几句“没必要吧”、“至于么”、“雅灭蝶”之后,我生平第一次西装革履站在镜前。
镜中的我德智体美劳各项属性加满,在那之前,我真的以为穿上一身衣服就能提升武功和智力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电脑游戏里。再低头看看被换下的运动服和球鞋,感到莫可名状的土鳖,在“屌丝”一词被发明之前,我当时的那种感觉无从准确传达。从那时我开始意识到,我以前对正统游戏规则的种种不屑,并不完全有道理,有些时候类似于小屁孩看到电视里的亲嘴儿镜头就大喊“不要脸”,是发育不彻底的缘故。
几个月后,因为办理某个手续的需要,我姐不得不和冯小贝赶紧领结婚证,具体为办哪个手续记不清了,反正是出于政治需要。既然是政治婚姻,所以领证那天,我姐一整天都是一副大汉公主远嫁边疆和亲的苦逼表情。领证这件事,核心不在于领到证,就好比上床的核心不在于爬上床,而在于延伸含义,而冯小贝像个边疆土司,不熟悉汉族风俗,硬是贯彻了“领证”的纯粹字面意义,除了把证领了,什么都没做。我和老婆绕到小区后面买了一束花,递给我姐,说了几句白头到老、汉藏两族百年修好之类的祝酒词,然后劝解我姐:“没准儿贝哥准备了什么,等会给你个惊喜大礼呢!”我姐接过花,回头恶狠狠地剜了一眼杵在一旁的冯土司,啐道:“狗屁惊喜,他就不是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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