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她,也算一个得天独厚的女人。美丽,张扬,鲜明。
她是家里最小的女儿。有地位的家庭惯出她底气十足的公主病。也是这样,20出头,她便不顾家人反对,嫁了一个对她百依百顺的男人,生了个漂亮的儿子。
但是,人生总不能走的太顺。顺与逆,总是相携而行。
儿子一岁时,她遇见了他。
他是个有家的男人,还有个两岁的女儿。本来是两条平行线,她非要折断了自己的路和他交集。她喜欢他的霸道,她做腻了强势的一方,发现自己到底是个小女人。
于是,她离婚。她知道,只能自己先做出了断,才能逼他就范。
她的确如愿以偿,亲手毁了两个家庭。她以为这次一步登天找到了最终归宿。可是世间万事,感情为上,一切因果都会有现世的报应。
她说,今年,我们在一起二十年了。
五分之一个世纪,她早已磨蚀了棱角。她不再天天去发型屋打理头发,不再穿红色皮衣或是宝蓝色套装,不再随时蹬一双锃亮的七厘米高跟鞋,不再喜欢夜夜应酬灯红酒绿。现在的她,平跟鞋棉布衣裤,走在路上不会被人多看一眼。她也倦怠,不再勤于用脂粉遮掩蜡黄的脸色与大片的黄褐斑。这所有的一切,都在张狂的昭示:她老了。
她老了,真的老了。她甚至想过骑自行车去买菜。买菜?!多么讽刺,她曾经还是个不进厨房双手不沾半点油腥的大小姐。她愿意为他学习下厨。她剪短指甲,洗掉甲油,摸惯了麻将牌的手既然将锅铲抹布拿的如此顺手。她愿意窝在厨房汗流浃背的待几个小时只为一罐在炉上用小火慢慢煨着的鸡汤,她不相信保洁公司宁愿自己跪在地板上将屋里屋外抹得一尘不染。
现在的她,甚至不再计较名分。当初为了能和他结婚,她将自己仅两岁的儿子放在爸妈身边抚养;为了和他结婚,她使出浑身解数讨好他的女儿,父母甚至亲友。她没有安全感,觉得等不及,他却假意不懂。她曾试图找他爸妈帮忙说服,也企图利用他还不懂事的女儿来逼迫。他不笨,一直死死地压住她。她终于心死。在某一天,她带点无奈带点怨怼地对他母亲说,“在这个家里,我不是妻子不是媳妇不是母亲,我算什么?”老人将这句话告诉了孙女,女孩听了只淡淡的一句,“一日当小三,终生是小三。”这句话,幸好她没听到。否则,只怕她会崩溃。
对他的女儿,她是问心无愧的。哪怕是好几次面对他的斥责,她都能挺直腰板反驳,“对你女儿不好?对你的孩子比对我亲生的都好!”二十年如一日的关怀,就算是伪装,也不容易吧。她记得,儿子在很小的时候曾问过她,“妈妈,为什么你对姐姐比对我好?是不是你更爱姐姐不爱我了?”她不禁鼻酸,含泪俯身握住儿子的小手,“因为姐姐不是妈妈亲生的小孩,所以妈妈要更爱她。”儿子红了眼眶,低下头。这一瞬间,她后悔为了爱情错失做一个尽责母亲的机会。
几年前的一晚,他出差在外。她和他女儿躺在床上聊天。夜雨,永远是谈心最好的催情剂。万家灯火,犹如满天繁星。屋内没有开灯。她突然感慨,轻轻地说,“我常常觉得好对不起你弟弟。”女孩听出她的欲言又止,知道她一腔积郁还未述尽,懂事地沉默着。她吐出一口气,继续下去。“你爸对你弟……你也知道,你爸不喜欢这样的家庭结构……现在也无所谓了,弟弟有那么多人爱,也不差你爸一个。”女孩依旧不语,她好像对着空气在自言自语。她突然松弛下来,以臂当枕,轻笑一声。“我儿子很懂事。但我从来不让他来和我一起住,你知道为什么?我怕你爸给他脸色看呐。”女孩嗫嚅,“会吗?”“哼!怎么不会,又不是没给过。你爸心情不好,我陪着他就算了,我干嘛委屈我儿子!”一滴泪从她眼角淌下。女孩看见了。黑暗中,窗外的光线在这滴水上折射,亮、透、刺眼。女孩一阵心酸,闭上眼翻身背对着她,狠心蹦出一句,“还不都是你们造的孽。”她挺挺的躺着,握紧拳,胸口那么大一口气找不到冲口。她知道女孩说的都是事实。是的,开头即是错。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