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知趣的人,不是一个死缠烂打的人(尽管我相信死缠烂打很有效)。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很自尊的人,讲究两情相悦。可是,毛姆偏要说“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我当然爱我自己,但我希望自己更爱她。
于是,在她将要毕业回到这个城市(我在的城市)找工作的时候,我决定放下自尊,不知廉耻地死不要脸一回。谁也别拦我,谁也拦不住我。估计只要恶心不到别人也没人拦我。
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不联系,再次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接了电话竟然没有骂我。她问我怎么知道她的号码。懊,亲爱的,我这么爱你,怎么能没有你的电话号码!
第一次打电话,关心寒暄(当然是我对她)了一阵后,她竟然没有表示出明显的反感。这无疑给了我很大的鼓励。
四天之后(我没有趁热打铁是因为我觉得自己不应该惹人嫌恶,况且铁离热还远着呢),怀着激动与不安,我打了第二个电话。她虽然拒绝了我去看她的请求,也拒绝到我这边来玩,但毕竟还是告诉了我她住在哪里,并且聊得还不错,也接受了我的关心。今天距离第二次给她打电话已经六天了,我想,她总不会因为我打电话太频繁而厌恶我了吧。
不过,我仍然觉得,如果真心不喜欢一个人,永远不要因为同情和不忍而给他/她直接的或者隐约的希望,更不要把他/她当备胎。没有比这伤害更大的了,我相信。快刀斩乱麻,果断决绝一点,我更喜欢。可爱情这事谁又说得清呢?多少人到后来才发现,原来他们深深爱着的人竟然是他们之前一直很讨厌的人;多少人在得到以后,才惊醒美好的只是“未得到”和自己的想象;有多少人在失去以后才追悔莫及,或者仅仅是因为“已失去”而感到珍贵呢?又有多少人“守得云开见月明”,“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对路灯发誓我也不怕。
四
我从图书馆的二楼走到八楼,又从八楼走到二楼出了图书馆。在绕图书馆走了两圈后,我还是没有拨通她的电话。这期间,我走遍了图书馆每个楼层的走廊,坐遍了每个楼梯口和楼层大厅里的座位。我从电话本(在电话本里她被我称为“得令”)里找出她的号码,一次又一次地按下拨号键,又一次又一次地迅速地按下挂断键。我的心里矛盾反复着,希望她接和不希望她接的愿望同样强烈。在八楼(图书馆的顶层)的时候,当我走过灯光昏暗、朦胧、暧昧的走廊时,看见了一对青年男女,女生坐在窗台上,男生站在窗户旁边。女生甜美可爱,男生帅气俊朗。在我经过他们的时候,女生说:“同学,你有病啊。”起初我没注意到她是在说我,当听到男生对女生说“人家说你傻逼呢”时,我才反应过来。此刻,她已经说了三遍了。声音温柔甜美动听,让人听了舒服极了。不像是在骂人,更像是在撒娇,在我听来,简直是在夸人了。走到走廊的尽头,我转弯进了厕所,撒尿去了。
在出图书馆之前我已经进了三次厕所了。中午过后,几乎没怎么喝过水,也不知怎么来了这么多的尿。不知道有没有科学一点的解释。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二十六分了。
即便图书馆不烦,我也已经烦了。在绕了几圈之后,我来到了图书馆前面的广场上。所幸今天晚上广场上的人不多,只有零星的几个玩轮滑的。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在人群密集的地方, 我总是更加的烦躁与不安。可能是平时射击类游戏玩多了,也可能是对恐怖分子(可惜总也找不到组织)的敬仰和崇拜,更大的可能是我本身内心里就是一个暴力血腥的人。每当处在一个人多嘈杂的地方时,我总有一种想犯罪的欲望,特别是在下课出教学楼的时候。这个时候,我总幻想着,自己装备着一把加特宁,一个火箭筒,另加一包手榴弹。当脑海里浮现出密密麻麻的人群在加特宁的扫射下一排排的倒下,血肉在火箭筒和手榴弹的轰炸下横飞的画面时,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那是多么的痛快和快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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