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劳小武的空间是2010.11.23,是在毕业之后很久,看了他的文章,我以为他还是那个坐在我后面阳光灿烂的男生,没心没肺到在上数学课上用食指在脸上一厘米一厘米地搽面油,在自修课上对着镜子一根一根地拔胡子,在早读时,把头埋在书堆里,隔着几十厘米的书叫我肥妹,在饭堂里隔着人声沸腾的队伍叫我冬瓜妹……可是,劳小武,到底是他真的老了,还是我从不认识过他?曾如此热爱干爽的他,现在连腮帮子也长满了胡子渣儿,眼神增添了沧桑及难以理解的空洞,一个说起网络游戏兴奋到全身每一个细胞都颤抖的人,现在竟然喜欢郭敬明,45度仰望的真的是明媚的忧伤?至今我还怀疑!
劳小武,进大学以后,我就再没有联系过他,那时候只觉美好的东西在时间里会慢慢变成美酒,无论怎么品都令人陶醉,特别是年少的情感。时不时传来有关他的小道消息,他分了,他又谈恋爱了……渐渐地平息下来。那时候我多喜欢他啊,常常梗着脖子顶撞毁谤他的肥仔,最听不得别人说他的灰暗面,十几岁的年龄,总容易激动,容易有些单纯的想法,男生的善良是女生的一块软肋,总会对他们表现出的善良,在眼里放大再放大,然后自顾自地感动,肥仔说我是个带感情判断人的人,是的,我喜欢过每一个善良的男生,高中宿舍的女生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总喜欢回来激动地说那个谁谁谁有多好人,令我有多感动。但!总是一个星期换一个名字。
我喜欢劳小武应该从他帮我搬书开始吧,他说我当时小小的背影让他有不忍心的感觉,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即使他在那时候告诉我,结果也不会有所不同。都是怜惜!不是因为爱,而是因为弱小。清楚记得他穿着黑白横条纯棉衫,托着书的手暴起的青筋,笑容干净好看,乍一看,所有男生站在他身边都是逊色,也许太喜欢,什么都是好的,连翘着二郎腿的姿势都散发着魅力。擦鼻涕的动作都是那么帅气。如果说喜欢一个人什么感觉?我想应该跟打了狗血没什么两样。二十四小时都兴奋不已,眼盯着眼看都觉得新鲜。这些当然没人知道,除了颜青,我忍不住告诉了她。她倒也不奇怪,预言:不出两个月你肯定转目标了,头脑发热嘛,容易理解。那时候听得恨恨的,竟也心慌。
后来他坐我后面,天天都是扯淡,可能喜欢一个人,总喜欢扯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来掩饰内心真实的想法,四年过了,感觉很近,如昨,走得却很远,如烟。很少想起他,直到颜青提起我曾喜欢过他,我才想起,那些美丽的岁月,原来我也曾像正常少女那样单纯地暗恋过他两个月。记忆中,和劳小武最美好最实际的一件事就是那晚一起去校园里偷挖花丛中的泥,我说老劳,我种的芦荟没泥了,你给我想个办法 ,他就带我去办公楼的花盘偷泥,花盘的泥很硬,那时候他指甲很长,用手刨着,挖了几乎一半,根都露出来了,我开始紧张了,我像做贼一样催他走,可能那时不是担心花会死,而是怕独处,一群人还可以扯天南地北,两个人就要拼命找话说了,如果当年就学会事先列个清单,就不会以那句白痴般的:你的指甲应该还在吧。潦草收场了!不过劳小武弹着指甲,爽快地摆手的样子,仍那样深刻。
那颗芦荟生长得很好,碧绿碧绿的,一直到高考,本来想把它带回家的,但东西太多,只得放弃这个念头,为此心还郁闷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午夜发梦它都在我的窗台上浴着仲夏的月光。就这样它从我的生活消失了,像对劳小武的情感,日子过着过着就忘了,然后没了。刚好两个月。不幸被颜青言中,还是习惯了这样来来去去的游走?我也不清楚。
劳小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劳小武多酷啊,劳小武多有个性啊,劳小武穿白衬衫多好看啊……一瞬间代替了之前不断转换的男生的名字,劳小武在我的心目中优秀得只剩下永远第一的符号,还有他脖子上那颗黑色的痣,像一滴泪,特别吸引我,颜青说我有一种能力,话特别多,说出来特别搞笑,所以我们有时候话很多,自然都是无关要紧的话,还算阳光的劳小武,有时候也玩下冷幽默,用劳小武的话来说,一不小心又拿个第一,特觉得对不起乡亲父老,然后把头向我一转,自恋地问:厉害不?我低头看看我那张少他十几二十分的试卷,想,劳小武,我再努力一点,能和你考同一间大学吗?能有机会和你携手一起走那长长的林荫道?结果答案是否定的。但那时候我真为了那间大学一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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