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十五岁之前,一直喜欢一个长得很可爱的男孩子。不像绝大多数女孩子,把这种喜欢暗暗藏在心里,而是一定要把它说出来。终于找到了机会,那晚她和他被老师指派去打扫办公室,因为不敢马虎应付,完工时已经挺晚。他和她都去自行车棚取车,她就把他截在车棚入口处,说她喜欢他,再问他的意思。小男孩一向是乖乖仔的类型,哪里遇见过这种架势,吓得半句话说不出来。她命令他:“快说!你喜不喜欢我?”男孩战战兢兢,老半天,摇摇头。她于是恐吓他:“你要喜欢我!否则,我叫人整死你!”他肯定以为她说真的,因为她是学校有名的小飞女,不学好,成天跟一群乱七八糟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小男孩答应要喜欢她,她要他保证兼发誓,方才放他走。男孩离开后,地面有一小块水渍,原来是吓得小便失禁了。
她给我讲这些的时候,我嘴里正嚼着一口米饭,狂笑的时候,饭粒跑到鼻子里去了,非常非常难受。我追问:“那么,后来呢?”她鄙夷道:“你这人好奇心太大,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的。”我还是不死心,她正色道:“不是什么事都会有后来的。”后来?后来是她发现她对男孩的喜欢纯粹是年少时的一个笑话而已,他并没有在她的生命里留下颜色,她一生钟情的人不是他,和他无关。
那年夏天,非常热。晚上熄灯后,大家都睡不着,她经常来串门,穿一件黑底红花的绸缎睡衣。她总是扮演主角,讲鬼故事和黄色笑话,把众人吓得半死和笑得噎气。讲到激动处,惯性地做出前俯的动作,胸前白花花的一片。大家就起哄:“再低点!再低点!”她就说:“要看是吧?要看是吧?那就看啊!”豪爽地把领口再扯开点,露出轮廓美好的胸部,笑靥如花,如同一个纯真的孩子。那年我们都未满十九。
也就在那年,他闯进她的生命,正是一个俊朗舒展,野心勃勃的青年。受教授器重的得意门生,教授去外地开会,让他给大一的她们上课。女生们对他崇拜至极,差点危及教授的地位。他对谁都很平淡客气,唯独对她,有几分赏识。她会下围棋,而且把他打败了。优等生哪里尝过挫败的滋味,一定要赢了她。于是,在不断地对垒中,相熟了。相熟的过程,他还是他,不动声色,从容自若;她则已不是原来的她,突然醒悟,她要等的,一直在等的,就是这样一个人。
她为他织围巾,连大家相约去吃她最爱的酸笋米线时,都随身带着毛线活儿。一次对弈结束,她郑重地把围巾送给他,他说:“呵呵,我不喜欢红色,太鲜艳。”他随和地笑着,但是那样的笑,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笑,告诉你不必再说,不必有下文。她收回她的爱心围巾,对着夕阳掉了一回眼泪。但是,她不会轻易放弃。生活中很多事她都没有足够的耐性,唯独对他,百折不挠。我们都说她是鬼迷心窍。
他从此不找她下棋,虽然未能赢她。大概是觉察到她的心思,怕惹不必要的麻烦,避而远之。教授回来得很及时,他完成了使命,似乎有点草草收场,迫不及待的感觉。接下来是实习,继而是找工作。在大四这个纷乱的年代,丢失爱情很容易,失恋者也越来越多。自负的他,万万想不到自己也是其中之一。桥段很老套。女友决定留洋,而且说:“你不必等我,我怕会耽误了你。”他倒是很爽快,只说:“那就不要让你耽误了我吧!”转身走开,再无话。
她碰巧又借故来找他,这次他说:“陪我喝杯吧。”论棋艺,论酒力,他都远不是她的对手。对弈,他总是棋输一着;对饮,他酩酊大醉时,她还清醒得很。第二天,他主动来找她,大概是为昨天的失态感到抱歉。她在操场打排球,飞扬的青春,红的脸。她看见他,朝他跑过来,没心没肺地笑着。他突然觉得轻松。有些女人让男人患得患失,但是男人知道有些女人永远会在那里。
他从来不是会走霉运的人。爱情没了,工作有了。而且是极好的工作。几千人选一,他就是几千分之一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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