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王八蛋,操TM!不得好死!”明志看着父母受委屈怒火中烧。
城管是一个什么样的行业其实也不用多说了,个别城管就是一些穿着人皮的畜生,在这里请允许我向天下所有的畜生们道歉,可能拿你们和个别城管相比显然是侮辱了你们的“畜格”,可是我真的想象不出用我们人类什么样的语句,来形容和鄙视他们会恰当一些,在他们面前祖先们五千多年来的粗话史都黯然失色,不得不暂时辞穷。其实咱们国家的法制是非常健全的。可坏就坏着部分执法者身上,他们拿着人民和政府授予他们的权利,肆无忌惮的侵害着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害群之马!锅中鼠便!以堂而皇之的恶心嘴脸,四处搜刮民财,像是饿狗一样见人就咬!像苍蝇一样见缝就钻!做一些鼠辈们的下三烂勾当。表面上道貌岸然,张口闭口国家人民,实际上满肚子男盗女娼!真不知道哪天你们被人民群众揪出来会是怎么样的死法,凌迟炮烙;煮炸油烹都不足泄民愤,硕鼠不除,民何以安?骂你们怕脏了的嘴,坏了形象。真恶心。
“咱平时好点的瓜都不舍得吃,光吃些瓜妞子。”母亲气愤难平。
“别说了,省得闹心。”父亲皱着眉头瞪了一眼在一边叨叨的母亲。
“这群狗屎!”明志年轻气盛,总难免有些激动。
下午涛子和明志一起下湖去捉鱼,涛子把船划到湖水较深的地方,明志开始下网,他们用村里人常用的一种方法来逮鱼——把几百米长的高网在湖里围成一个圈,然后在圈里和圈外拿硬物击打船身用声音来轰鱼。哥俩光着膀子有说有笑,敲打了一会明志觉得有点热,就一个猛子钻进了湖水里游出去了很远。
“哥,还行吧你?注意点安全。”涛子坐在船头上点了一支烟用调侃的语气和明志说。
“忘了吃饭也忘不了它,从小就学了这么一们手艺还能忘了呀。”明志又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
“哥找媳妇了吗?”涛子有一搭无一搭的问着。
“光上学都上不好,哪有那心思呀。”明志专心的在水里游泳。
“别装了,还不知道你,上初中的时候你不就谈了个吗?就是俺旁边那个班的。”涛子对明志的问答不是很满意。
“呵,那算什么呀,连手都没牵过,白搭。”明志笑了笑。
“嘿嘿有贼心没贼胆呀,就和咱一个镇,你敢呀。叫左丽是不来?”涛子阴阳怪气的坏笑。
明志以前的确和这个叫左丽的女孩子关系比较好,那时候十五六的年纪什么都不懂,可能仅仅是彼此有点好感。还没有达到那种恋爱的程度。以前他们俩经常一起跑步,一起在学校门前的池塘旁边背历史书,很纯洁的关系。真的和明志说的那样连手都没牵过,左丽是个阳光的女孩,性格比较中性,容貌很象一位香港女星头发也是短短的。毕业好多年后他俩还保持着联系只是对于那段不算感情的“超友情”他们也都不再提起。那年;那年纪;那环境;呵呵还有“那口水”一切的一切都决定了这是个不会再有故事的故事。
明志读高中的时候,学校里谈恋爱的就比初中时多了许多,大部分虽然都暴露了出来。但是有过激行为并不是很多。这些小情人们也就是偶尔的搂搂抱抱,在一起的时间多一些罢了。也有个别的,在学校外面租房子同居,但是很少很少。就这些个别的情况,还是同学们在暗地里用羡慕的眼光来鄙视的对象:“这对狗男女!TM的真不要脸!”吃不葡萄的永远说葡萄是酸的,明志那时候专心的把剩余的精力用在了足球和乒乓球上,他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从来不做那种同学们都“鄙视”的事,中等偏上的身材,五官也算端正,再加上爱好运动。在学校里还有女生主动追过他,可是他是一个对感情木纳的人,再加上那是个高压的年代,谈恋爱虽然不是什么丧失伦理道德的事情,可在他看来对于读书的学生来说,拿着父母给的那点血汗钱来糟蹋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学校里没有哪个谈恋爱的男生是能空手套白狼的。再就是那时候对于左丽这个女孩,他还有一些难以言述的微妙感觉,不管怎么说那也是自己初恋的萌芽,有些感觉也是正常的。所以对于其他女生对他的示好,他总是克制自己去推辞,让运动去消磨更多的时间。当在学校里读书成为了“副业”的时候,就要为自己找一门“主业”。体育运动就是不错的“主业”,即可以锻炼身体又可以节省开支,就算消耗的体力多一些要多吃一个馒头,或者衣服和鞋子损耗大一些。但都比谈恋爱开支要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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