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枪击案挪开目光,换个角度审视整个事件来龙去脉,悬在人们心头的疑云并未完全消散。虽枪声渐远,斯人已去,但思考还在继续。一次正当履行职务行为,人们缘何首先想到上访?
此前,舆论纷纷指向违法“截访”。虽然调查结论与上访无关,但反思一下某些地方的信访工作,还是大有必要——
“包户到人”,人为制造对立情绪。一些地方上访事件频发,不是认真解决上访人合理诉求,耐心做好劝导工作,而是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一名或几名干部承包一个上访人,确保其不上访。一旦上访,追究承包人责任。承包人害怕担责任,便“死看死守”,上访人失去了人身自由。
“包户到人”责任制,使上访人对干部失去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少由单一上访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变为故意制造麻烦,刁难政府,使“小访”变成“大访”,由上访演化为“闹访”,从“文访”升级至“武访”,原本地方政府就能解决的问题,发展为公安机关强行介入。
“截访”“重点人”,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一些“上访大县”,称那些常上访、好上访、领头上访的人为“上访专业户”,将其列为“重点人”管理,限制外出。还在客运站、火车站、交通要道设人拦截。一经发现,立马扣留,“武装”押回。
违法“截访”,造成许多“冤假错案”,不少走亲戚、做生意、旅游的“重点人”,被当成上访人,采取强制措施。公民的合法权益被无情剥夺,认为有辱人格、尊严,继而矛盾升级,个别人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生发暴力事件。
随意抓人,乱定罪名,引起上访人强烈反抗。一些地方官员,动不动就以“冲击”、“围攻”等给上访人定罪名。农民到县政府上访,就是“围攻”县政府;县里开党代会,就视为冲击党代会;开人代会,就视为冲击人代会;开政协会,就视为冲击政协会……甚至“无事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有一年,上面召开维稳会议,要求“两节”(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做好稳定工作。某县为避免此间有人上访,经分析排查,元旦前,把11个自认为可能上访的“重点人”收容起来,过了春节才放。被抓人员质问:“为什么抓我们?我们犯了什么法?”看守所长说:“信访办送来的,你们去问他们。”当知道自己被怀疑可能上访被抓时,极为不满,原本没打算上访,此事反倒诱发了上访。11人集体上访告状,直至县政府补偿给每人6到8千元才了事。
把“秦香莲”的案子转给了“陈世美”,上访人失去信心。某县有一批退伍军人,按政策应予以安置,但指标被单位领导“卖”了。他们多次上访无果,告到了北京,北京把案子转给省里,责令尽快查处。他们找到省里,省里说,你们所属市为副省级,我们无权办案,材料已转给该市某领导,你们去找他。事发时,此君正在当地任主要领导,难逃其责,这等于把“秦香莲”的案子转给了“陈世美”。上访人认为解决问题无望,丧失信心,产生极端情绪。
庆安枪案启示我们,一些地方信访工作弊端多多,急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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