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拙之日常有种愧疚感,说不好是对自己还是对旁人,反正就有丝忐忑,就像上学时候偶尔的翘课,或者是因未完成作业时寻的各种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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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些时日闲了些,不想颓废,便寻了些养心、愉性的事,因疲于喧闹、不喜吵嚷,选择了开始习练古筝和钢笔画,皆因它似可以让自己享受个个静静的时段。
老师是个六十多岁,个子不高的女人,一头短发利利落落,说话干干脆脆,学习的间隙,聊起了我们都熟识的一个男人,老师倒是颇为直爽,直接给了一个定义“不正派、势利眼”。这一定位让我顿时哑然,再一掂量,倒也妥帖,不禁佩服老师锐利的眼光。
通常情况下我有点中庸,不大喜欢把一个人定位成或黑或白,因为我始终觉得,其实人既没有那么极其的险恶,也不会超级的善良,普通的不好不坏的人居多,我琢磨飘在这尘世里,每个人都有着诸多的不得已,因此常抱着体谅的态度看待周遭的人或事,这是我的一种入世观,先生总说我太过善良和简单,这样很容易受到伤害,尝试过换个角度看,可是依旧无果。
(二)自小家里便开始养狗,所以一直稀罕这种动物敦厚善良的脾性,结婚的头些年照顾孩子,又忙于家务的,所以尽管喜爱也一直无法成行,可是每次走路看到可爱的狗狗的时候,依然是喜欢多看上几眼,终于孩子大了一点养了一条京巴串儿的小公狗,憨憨可爱的模样,从一个多月抱回家便精心的侍弄着,可是长着长着成了个男子汉的时候,便发现了他时常的心神不宁,有一天竟然趁着我晚上遛他的空档,离家出走了,这害得全家出动的搜寻若干天,可连个狗影都没看到,弄得我和女儿满嘴起泡的上火了好多天,半个月后的一天,他竟然溜溜达达的自己回家来了,巴巴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就是想家了,然后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快活着,我待他依然如初。万没想到的是,过了一周后他竟然再次选择没有告别的无影无踪了,而且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他第二次的出走我依然伤心,依然寻找,比上次多了一个经验就是我开始寻找他出走的理由,原来他已成年,是去寻找“爱情”了,于是我释然,总结了下,一是怪我管教不严,在他特殊时期没有牵好狗绳,本该防患未然的。二是我没有善解狗意,该帮他寻一个“释放”的出口。这事儿后,我便下决心再也不会养公狗了,它的野心朝外和拈花惹草实在让我消受不起。
女儿上大学的那一年是我结婚二十年,作为礼物我得到了一只心仪已久的纯种红色母贵宾犬(泰迪),取名蘑菇小葵,早已心怡贵宾犬的步态,气质和眉眼,她的那种优雅让我着迷了很久,四十天的时候,蘑菇小葵便从京城坐飞机空降到了家里,那小模样自是让我溺爱加宠爱的照顾着,女儿不在身边,恨不能把她当成了孩子似的,拥有好多漂亮的小裙子和酷酷的仔裤,且没事时还可以坐在我的包包里面出去逛逛街,下个饭店,真的是完全把她宠坏了,她恃宠而骄的样子,好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条狗。
蘑菇三岁的当儿,因为担心我不在家她自己会寂寞,就想再养一只狗狗,和她做个伴,可巧的是正好一个朋友家要搬到另一个城市,想给家里的小狗找个人家,因我一向待狗狗颇好,便送给了我,新来的是一只灰色的小奶狗,来家那一天,浑身的毛乱糟糟,灰蓬蓬打着结,丑丑的样子,也许是主人不大善于打理的缘故吧,贵宾犬的毛是天生的卷曲的,所以必须定期的修剪才好,所以照顾他们是懒惰不得的。那天,满以为蘑菇小葵会欢天喜地的迎接新伙伴的,可她看到小灰灰的眼神,没有丝毫的友善,且竟然因为她的到来而绝食,不吃东西光喝水的度过了三天三夜,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小灰灰想在这个家有立足之地是不大可能了,新来的小灰灰实在太小了,惹人怜爱的样子,我就得常抱在怀里照顾下,可小家伙在我怀里的一瞬,蘑菇的愤怒和嫉恨就写在了眼睛里。小灰灰渐渐大了一点点的时候,一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到处乱窜,性格特别的顽皮活泼,不似蘑菇小葵一般稳重大方又得体,于是经常的淘气捣蛋,家里常被弄的乱七八糟,到处拉尿,拖鞋也会被咬出洞,每天我下班回家,只要门声一响,小家伙会登时的钻到沙发底下没了踪影,咋叫也不会出来,等灰头土脸的被拉出来时,通常身上都是带着一点点伤的,我着实不知道白天我不在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但看结果似乎总有战争发生。其实他们之间似乎是真的没有团结过的,尽管晚上和他们做游戏的时候,她们俩面子上似乎都过得去,偶尔也会有一些交流,但是蘑菇小葵眼神中的不屑还是不自觉会流露出的,再后来渐渐的小灰灰就变得行为猥琐起来,无论我对她多好,她也是低眉顺眼的先看看蘑菇的言行之后才敢行事。我断定这蘑菇小葵是人老精,狗老滑,活得越来越有心机了,小灰灰想在这个家里幸福的活着的话,心底的阴影恐是不可能有改观了。
为了狗格,更为了安定,最终我只能把小灰灰送走,原因是:单纯幼稚,不识大体,祸屋殃家。给她寻了一个好人家,条件是超级爱狗,只能养她一只,后来再见到小灰灰时,那种曾经和蘑菇在一起的郁郁寡欢同样被恃宠而骄取代。
从此,家里再次恢复了平静,蘑菇小葵依然每天洋溢着一脸幸福的滋滋润润的活着,我想是因为没了叨扰她心绪的“坏分子”出现的缘故吧。
养狗养久了就有了些体会,某些时候养狗就和行走人生差不许多,狗这东西和孩子一样万万惯不得,从小便要立规立距,严惩而不殆。否则只会遗恨。先前那个京巴串要是早管教哪里会逃走“偷情”,而后的蘑菇小葵更不会有恃无恐的霸道、专横和势力眼对待旁狗了。
哎,想来现在调教恐早已为时晚矣喽。
(三)写到这,也该收个尾了,想来想去,记得刚刚有微信的时候常常发些小感慨,这一瞬,便想了起来,拿来作个小结吧!
人之相处,不必靠太近,因为自己有自己的活法,太近,没了美感,多了遗憾!
人之相交,不必离太远,只一个转身的距离就好,远远的望着的那种疏离感,远好过伸手触摸到的失落感。
人之相偎,熟悉的陌生人该是最好的境界,何必弄得跟白开水似的,一样见底,不然被人捏巴死还不咋见阎王的哩。
左眼观了观人生,右眼看了看狗生,平衡下,寻了个支点,又得起航上路了。
方荷儿作于2015年3月17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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