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
哎,我说许弥谜,我能不能等一下看完球赛再吃啊。坐在电视机前的林子凡目不转睛地对着正在直播的足球赛完全无视我的存在说。
不行。正摆着碗筷的我语气坚决。
许美人,许大小姐,好了吧,你看我平时都不求人的,就求了你林夫人了。林子凡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电视屏幕一秒。
林子凡,你求本小姐的事还少吗,不过,林夫人也非铁石心肠之人,如果明天晚上带我出去逛小食街的话……
得得得。
话还没说完,林子凡就答应了,很大程度上是要阻止我再说下去打扰他看精彩球赛。
一直都不相信男人真的会那么痴迷球赛,但是结婚后见识到了林子凡对球赛的痴迷,完全拜倒在它的石榴裙下时,我就彻底被打败了。都说男人花心,爱拈花惹草,想想其实男人有时候真的很执着的,比如说对足球的痴迷。
看,这就是我结婚两年的生活。林子凡,许弥谜,在围城里随时上演大战,琐碎平凡,但我很享受这种幸福安定吵吵闹闹的生活,生活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才幸福,平淡的生活终究才是最后最幸福的追求。
Part1。初遇那场雪
和林子凡相遇在05年1月北国的小镇,相遇的前一天,前男友习翰发来喜帖邀请我出席他们几天后的婚礼,对于对习翰还没有完全忘记的我来说,那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分手一年多,昔人已经牵手另一女子走入幸福天堂,而许弥谜我这个笨蛋却还是不时想起他的温柔,为他陷入无休止的感伤。
那天我从海南飞到北国的一个小镇,这里下着雪,没有诗意的梅花,没有冰雕,有的只是厚厚的积雪和在雪场里嬉闹的青年小孩,小孩子用雪球砸同伴,青年潇洒地滑着雪。冰天雪地,这是我要的味道,我知道会很冷,但是终年生活在海南那个永远都没有雪的地方的我低估了这里的寒冷,也高估了自己的抗寒能力。不得已我跑进一家服装店买了一件羽绒服,穿上之后才发现臃肿得不成样子,但是为了抗寒,丑就丑吧。正艰难举步走出店门的时候,门槛的一个磕碰,我就整个人趴在了门口。拼命要爬起来却苦于臃肿的衣服无法起身,我不敢想象当时我的糗样,只能拍打地板泄愤。这时,很剧情地,英雄救美的桥段出现了。一双有五只瘦长的手指的手掌出现在我的眼前,作帮忙拉起状。
大姐,需要帮忙吗?温柔又富有磁性的声音。
吼,大姐?!说什么呢!本小姐今年才芳龄24!可能是裹得太严实,加上小镇没有时尚衣服,买的羽绒服是米花色的,是大姐级的款式。但是苦于无助之时,只能把前面一句话活生生地吞回肚子里去。作可怜状,露出我的纯情笑脸谄媚地说:谢谢,谢谢,手以迅雷不掩之势抓住他的手唯恐他后悔走人。于是他把我拉起,吃力地。
我恨这衣服,一穿就给我带来糗样。拍着衣服上的雪迹,我瞥了他一眼,低头道声谢谢便笨企鹅般离开。但是这一瞥就坏了事了,因为我看到了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棱角分明的五官,还有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我想我还不至于那么色,过去几年时间里没少帅哥追我,但是除了习翰做了我的第一任男友之外,别的都被我拒之千里之外。但是这个男子,一瞥就让我脸红心跳,我想那是因为自己囧的心情作怪,拍拍胸膛走进雪场,准备摔个几跤发泄自己的心情。
裹着羽绒服,穿着滑雪靴站起来都是件难事。但是我许弥谜决定做的事情是很难改变的,要摔出一身伤来就是我的最终目的,我不知道那时候是自虐还是发神经,总之我就是想要滑雪了。很杯具地说,我一撑开双桨,整个人,不,应该是整一个球就抛了出去,我惊叫着滑下去,不会转弯,不会限速。那时候已经失去任何控制和操作能力,我闭着眼睛边大声尖叫边想,如果我这就摔死了,恩,那就太不值得了。
嘭。我又戏剧性地撞上了一个人,直到双双倒在厚厚的积雪里我还是一直尖叫。被我撞的那个人捂住我的嘴,说,大姐,吵死啦。惊魂未定的我终于被迫停止了尖叫,睁开眼睛一看,更戏剧的,离我的脸三十厘米远的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这和电影情节里也太像了吧,一天遇上他两次,还每次都是在我糗的时候出现。后来我解释这个戏剧到不能戏剧的情节叫做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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