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正坐在公交车上发短信,突然感受到剧烈地震动,还没反应过来,下巴就撞到前面的座位上,疼得我龇牙咧嘴。赶紧抬头四处张望,原来是被一辆私家车撞到了,那车变道开得猛了,撞到了公交车上。车上大约有十来个人,一大半都是老人。有位老太太一颗牙齿也被撞掉了,在吐着血水。然来公交车司机下车拍了照片,报了警,跟公司打了电话,为我们这些乘客拦了下一辆车走了。我很郁闷地跟着大家都上了车,想着难道没有人给我们这些被撞到的,耽误了时间和心情的乘客一个交代吗?车上那么多老人,幸亏都没有事情。自始至终,司机和私家车的车主,都没有问候一声,你们有没有事情。
昨天又从那条路上走,看到又有公交车撞车,路边站了一群乘客。郑州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样不大的交通事故。我想,难道因为公交车是公共的,所以车上的乘客就不应该索要医药费了吗?难道因为事故不够严重,所以不能引起重视吗?如果责任是公交车方面的,公交车公司就只应该对被撞的私家车负责,对乘客就没有交代了吗?如果责任是私家车的,那么他的赔偿,就只有公交车方可以接受吗?
朋友说,这跟公民的维权意识也有关。我猜想,如果是在北京,车上坐了一车学生,应该会不一样的。地处中原省会城市的我们,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事情,都习以为常,都麻木不仁。很遗憾,我也没有为法制的普及做点什么。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