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某个电视台推出一款选秀节目,必定人山人海,选手爆棚。有的甚至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那类的,不知参加了多少节目的录制而依然活跃在荧屏之上的。他们从最初的草根屌丝起步,从脸上白白净净到浓妆艳抹,从一身休闲到奢华唯美,这是所以在世的人都希望得到的华丽变身,更何况是这些想露锋芒的人呢。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也只能当当茶余饭后的谈资。他们的行为无可厚非。
一、每个人都有随波逐流的权利;二、每个人都有趋之若鹜的可能;三、每个人都有追求梦想的权利。第三点是最不容置疑的。
在现实社会中,有人打家劫舍、有人牟取暴利、有人逃税漏税,都是在填充自己的腰包,这样低俗的行为是为人不耻的。唱个歌牵涉不到法律问题,剽窃不了别人的专利,这是不需阻止也没有必要阻止的正当活动。
“人之初,性本懒”这是迄今为之,最反驳无效的神句之一。可以成名立万的方式千千万,为什么不能选择这一种?读书太枯燥无味,经商太刺激伤财,训练太苦逼无助,也许这是大众们目前发现的最好的成名赚钱方式,所以引得“趋之若鹜”,浪潮一直没有退去。
只是,看够了这么多昙花一现,如果主办方和参赛者能够适可而止,就像情侣间一样,偶尔来个烛光晚餐、红酒香薰、性感吊带,那才是天底下最美妙的事,相反,如果每天烛光萦绕,吊带展示,似乎就会缺少那独特的微妙情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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