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天晚上,大地被月光洗的很干净。
医院安放在街道的南头,说安放是因为,不论有多少疼痛和死亡在纠缠、盘旋,它始终淡定,静若处子。医院破旧的床位极其简单,两条一尺宽的长凳子隔开约两米,架起一块硬邦邦的木板,上面铺着稻草和被单,被单是需要病人自己带的。对于已经分娩过四个女孩的中年妇女来说,脐带上又一次沾满的鲜血,就像鸡血一样地令人恶心。我就是躺在这张床上的这第四个女孩,出生的第二天。窗外的月光澎湃着,我最初的啼哭一定是受了这月光的惊吓。
病房的门半掩着,门外的右墙边依着一个瘦小矍铄的男人,半低着头,枯黄的两指间夹着一小戳劣质的散着浓烟的烟头,他并不抽,只是手指下意识地抖动着烟灰。这个男人叫徐寿宽,那年刚过三十,他是来抱我走的。
“进来吧。”老奶奶拉开门,没牵动半分颜色。
床上的女人身上还没有多少力气,斜了一下眼,说:“小孩你抱走吧,你放心,孩子我不会认的,你尽管养着,以后只认你这个老子。”她是不愿意负担这没用的东西,或许,我还真算不上什么东西。
男人撇手撇脚地抱起包裹着我的包被,都说襁褓中熟睡的婴儿是最惹人爱的,他觉着确实是这样。夜晚的风被他一个劲拉拢的被角拒绝在了世界之外,只有月光分明如水如泪地洒在他走过的路上,小心翼翼的是他,目不转睛的也是他。
我来说说我的新家庭。我妈妈有癫痫病,我爸爸当初娶她是因为家里太穷,能有个老婆就不错了。他们没有孩子,当然是说在我来这个家庭之前。他们齐心协力地照顾了我许多日子。
“这孩子怎么不哭啊。”
“不哭还不好啊。”
“眼睛太小装不下眼泪吧。”
“去,说什么呢。我们家闺女最可疼了。”
他们俩逗着我,说着自家人夸自家人的话。她不犯病时,爱护我,就像东北的一种叫姑娘的水果,护膜看上去很薄,却极有安全感。
转身,她抱着我走上大街。下午时分,街已罢市,坑坑洼洼的柏油路好像一个巨大的碾盘子,盛着干枯见底的时光。
她在街口第一家的裁缝店门口坐下,裁缝店的主人是个善良勤劳的女人,热情地招呼着我妈妈,“过来坐坐,小孩长的真快啊。”
“是啊,快。”
“会说话了吗?”
“会一点了。”她搭话,眼睛却看着我,一副宠溺模样地憨笑。
她把我放在她的腿上,面朝着她。“老哝,喊妈妈给阿姨听听。”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老哝”就是“女儿”的意思,只是本能地喜欢,她每次说这个词,我听着都觉得意犹未尽。
“妈妈,再说。”
“老哝。”
“还讲。”
“老哝。”
“妈妈,再说。”
“老哝,老哝。”我有求,她必应。有时候,一个称呼所带来的温馨,远远大于千语万言,就像多年以后,我在电视里看到,男人会喊女人“宝贝”,尤其是在女人需要哄哄的时候。
我们正一唱一合地玩着,来了一个光鲜亮丽的女人,只见贴近地面的是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还有蓝色的长筒裤下摆,再望上去,越过被白色的确凉布料盖住的丰满有致的双峰,在尖尖的下巴上面,玲珑地,端正地,放着一只怪娇艳的嘴巴。整条街上的人都知道,因为她有了个小儿子,这张嘴巴在家里愈发地说一不二了。我妈妈多看了几眼那红菱似的双唇,下意识地想着,我只有嘴巴和她相像。
这亮丽的女人,在当时也有个亮丽的名字,叫方艳。她的上唇微微翕动着,露出三两颗白玉块般的牙齿,巧说着:“你家丫头都长这么大了啊。”
“还不是嘛,街上的人看着萍萍长大的啊。”我妈妈说着,倒也没敢再继续往上看,似乎是有点怕接触到方艳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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