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脑子里有一辆小火车在乱窜。轰隆隆——他从我的左耳出发,打个旋儿,转个弯儿,在右耳靠站。
我走在冬日的街头,塞着耳塞,漫无目的地晃荡。我怕我亲爱的司机忘了刹车,把小火车驶出了站。阳光很枯燥,很温暖,我似乎能够感觉得到我的骨骼发出咯咯的声响,他们在缓慢,真实的生长。街道两旁躺着各种奇形怪状的房子,他们也在懒洋洋的晒太阳。公园的靠椅上三三两两的,有人依偎着,有人拥抱着,有人亲吻着,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孩子们紧攥着手里的气球,满世界的奔跑。天空成了一张七彩斑斓的画布,孩子们在上面尽情地涂鸦。
男人对着孩子讲话,一副很温柔的模样。我的小火车开始鸣笛,听不清他在讲什么。我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的,好像小时候养的金鱼,小小的身子,大大的眼睛,能够吐出很多很多泡泡,折射出很漂亮的光斑。我多爱那条金鱼啊,可惜他死了。我猜想男人肯定有着好听的声线,像少年一样柔软。
阿七踢踏这他的大棉鞋向我走来。塔拉——塔拉——整条街都能听得到。那是记忆里最熟悉的款式,有着厚厚的,高高的鞋底,用毛线织了一层又一层的鞋面,上面还绣着两朵喜庆又恶俗的大红花。“你恨不得昭告天下说邋遢大王应该让你来演对吧。”我鄙夷地望着她。阿七几不可闻的点了一下头,用一副赤裸裸的好不自在的模样直面我的嘲讽,佯装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我无言以对。
阿七是我,是另一个我。她拉着我的手开始在空旷的街道上狂奔。两边的墙上是一幕幕巨大的连环画,我亲爱的小王子穿着白白的衬衫,系着黄黄的领带,拽着他小小的星球,和我,和我们,一起奔跑。墙里墙外的天空,都蓝的不像样。风吹进我的耳朵,哗啦——哗啦——像一曲宏大的交响乐。风吹进我的眼睛,很酸涩很疼,我不想流泪,于是干脆闭上眼睛,由着阿七带着我满世界地撒欢
好像是一段漫长的旅程,我的嗓子眼里火辣辣地疼,像被针扎满了喉咙。我抬起头,正对上阿七的眼,默契的浑然天成。我看着她失去了大棉鞋庇护的,红通通的脚丫,她望着我干裂的嘴唇,泛红的眼角,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狼狈的模样,愣着愣着,然后相视大笑。阿七的笑声实在是富有特色的。一个人会打嗝不稀奇,会唱歌也不稀奇,但是能将打嗝和唱歌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且融进笑声里去的,我想,普天之下,大概也就只有阿七一个人了。我总是在心里暗暗佩服这阿七那一手能将嗝打出1,2,3,4,5,6,7,来的绝活,想向她讨教一番,没成想她竟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此乃吾门秘笈,不可轻易假传与他人口耳。”我望着他那一张志得意满的小人嘴脸,气得牙痒痒。
这是一片巨大的芦苇荡。约一人高的芦苇丛,还有白白的絮浮在上面。这些东西,在外面生长得久了,早就学会了不落人后,争着阳光雨露,一棵棵一丛丛长得又高又大,武装起锋利的叶子保护自己。密密麻麻的芦苇随风而当,谁也不会知道这一片神奇的土地里会埋藏着什么秘密,多少生命在这里繁衍,声息,衰亡,重生。这是一个崭新的世界,没有谁是谁的上帝,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阿七拉着我的手在这里灵巧的穿行,轻车熟路的很。泥土上有蛇,有爬虫,有各种不知名的野兽下的蛋,我们都要一一的小心避开它。既然来了,就要遵循这里的法则。
视野突然变得开阔起来,我们已经到了一小块空地上,这是我和阿七的秘密基地。我和阿七望着正中间的小房子,笑得见牙不见眼。这就是包含着我们汗水的结晶,辛苦了好几天的劳动成果。我们先在苇荡里找一块稍平整的地,然后将上面的芦苇全部推倒,压成一层厚实的地毯。阿七的手很巧,我割下大把大把的苇杆,阿七就负责对他们进行加工。他先把几根苇杆搓成一团,然后像编麻花一样,编起我们的围墙,我们的屋顶,我们的家。阿七曾经扬起满是血泡的双手对我说:“开玩笑!不请我去当建筑师真是可惜了!绝对要比那丑不拉几的鸟巢好看一百倍嘛!啧啧,瞧瞧这大门,瞧瞧这窗户,瞧瞧这装潢,瞧瞧这设计,哇塞,还附带小花园诶!!!啧啧啧,怎一个美字了得啊!!!!”满嘴无赖却满是骄傲的神色。我们钻进房子,躺在地上。房子其实很小,我们两个蜷着才能装得下。芦苇带着青草的香气,清清爽爽的真好闻。窗外天空很高风很清澈,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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