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爱情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义务啊。呃……权力与义务。突然想起某个电台说过、其实人长的不帅也有追求自己的幸福的权力、也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的。
我也觉得说的是没错、只是、爱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如果别人确实不喜你、那该怎么办呢?我听到过两种回答、一种是坚持别放弃、另一种是算了吧忘记。
如果说坚持不放弃、但是不论怎么坚持别人都不会喜欢你呢又该怎么办?我听说如果你追一个女孩子、追了两年还是追不到、那就是她真的不喜欢你了。那时候该怎么办呢?但也说不定的、说不定追到第五年的时候别人就突然喜欢你了呢?只是我一直在想那“突然”就“喜欢你了”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如果她的转变只是无奈之举、并不带喜欢的、那么你还会选择和她在一起么?你还会幸福与快乐么?但也有可能她确实是因为喜欢而喜欢你的、但……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呢?虽然现在的讨论都是在假设、但我都不知道这个假设成不成立。为什么她可以从“本来就不喜欢你”转变到“确实喜欢你”呢?呃……不知道、暂不去讨论吧。
刚才说了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果断放弃。但是那的话会不会有很多人不心甘啊。我有个同学发了个心情让我想了很多、她说、有些事、现在不去做、以后就再也不会做了。又想起是谁说过的、爱一个人就要说出口、爱一个人就要让她知道、不管结果如何、至少自己可以无悔。
可是、那之后又怎么样呢?又能怎么样呢?我们的确可以为了说而说、为了无悔而说、可是那样是否就有点不负责任了呢?呃……感情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感觉怎么说都对、可是怎么做都不对……原来感情问题属于语文命题、没有确定答案、也没有公式可套。
上大学之前看过杂志上说、大学谈恋爱要谨慎、因为有些人只是见别人谈恋爱而谈恋爱、有些人只是因为面子而谈恋爱。那我们可不可以假设、假如、有一类人、他们更多的是为了得到某个人而恋爱、为了征服某人而爱、那么他更多的是注重这个过程的结果、而不会感到太多的伤心吧。假若又有另外一种人、他们因为喜欢而喜欢、因为喜爱而爱、那么他可能更关注对方的感受、也会遇到更多的困惑和矛盾、因为他们所憧憬的爱是相互喜欢的。
喔……爱情、还和性格相关。那……我们是顺着性格呢还是反抗命运呢?这就无关性格而看个人的决择了。
呃……我记得、梦里的她不是很漂亮。我记得、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牵手的感觉很温暖。或许、我只想拥有简简单单的爱情、只需要彼此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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