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要忘记一个人是一件容易的事,像04年去世的隔壁的大妈,再想起她时,已经没有了当初的害怕之情;或是小学时,一起相处了那么久的老师,再想起时,面容是模糊的,连姓氏,记不起了。而现在,我却是连动用脑细胞刻意住某个老师的姓氏也懒得了。反正我就是这个性子,从小就这样,喜欢时,恨不得分分秒秒带在身边,容不得他人一点儿窥伺,不喜欢时索性全部毁掉,留不得一点儿印记,过去的某些傻事,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去想起的,却也是无论如何无法忘记的。像那时摔断了邻居孩子遥控赛车的轮子,用打火机给它烧上去的事,像是考试写小纸条被抓住的事,亦或是年幼无知偷拿别人东西的事。我是无论如何不愿意与人探讨的。像是一件件的犯案被捉住的盗贼一样,摆在别人眼前,那般无奈。
当初喜欢过的,爱过的,憎恶过的人,我不愿意去想起,但是也不愿意忘记。当初满怀心血,负爱累累的那份情被践踏。我不愿承认我的眼光,我不愿意承认的爱情,消散地那般迅速。只是这是一种毒,我戒不掉,那种过去,烙印在心里。
如果当初多看几本言情小说,多观望观望别人的故事,那当我在叙述自己的故事时,也不会显得那般苍白,因为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何谓争取,我只知道,如果他不喜欢我,那这一切就只能像泡泡破裂那般干脆地完了,不需要说给我一次机会,不需要再说一次我喜欢你,不需要再过几年出现在他的面前,演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期待或者那时的他会爱上那时的我,但前提是,那时的我还喜欢着他的话。
只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不会栽在同一件事上两次,过去式便只能是过去式了,像当初毁掉的玩具一样,再找不回来。只是这一次,我是受伤的。
一切思绪被勾起,都是源于《好想告诉你》,那部催人泪下的动漫,看时,我可以感觉像是又经历了一次初中,只是结局却不那么美好,一边是最好的朋友,一边是最喜欢的人,通通在一夜之间失去,没有主角那样好运地既拥有了爱人又拥有了友人。我最羡慕的,还是他们之间的友谊,那样干净,那样子不顾后果地为对方着想的友谊。我怕是不会有的,我只能戒掉那样美好的想象,我只能戒掉心中还残留着的一丝丝幸存感。
一颗真心,存了二年的真心,想说说不出口的真心,最为想说却又不能说出来,憋了两年之久时,一切升华了的感情呼之欲出却只差亲口挑明时,那样的感情,叫暗恋,叫迷恋,叫一日不见如歌三秋,只是最终拥有的,却只是被踩碎的玻璃心,修修补补,再不光洁。
那日的心情,告诉他喜欢他时,没有背景音乐,没有观众,我很确信他知道我说的是真心话,不像是往常何一个玩笑,我要叫他相信,或者他的只是玩笑,说的那声“我也是。
打破了一切担心的“我也是”,将我捧到高高的天上,我可以想象那时的喜悦,像是不真实的梦一般,怕梦醒了,一切都完了,我小心翼翼得经营着我自认为完美的梦,编织着一个愚蠢的网,终于,将自己缠死在了里面,只因三天后,我一手摧毁了它。
我是发了疯,才会告诉我的友人,最好的友人,我已经向他告白,并且他说我也是的“事实”。想到曾经写的无数封情书,写下满腔热血,却始终没有传达出去的情谊,因为珍惜所以不敢轻易打破的平衡。我抱着炫耀,告诉她的事实,只是她说,她曾经那样跟她讲过,而且是他主动。我以为我可以笑着说一声这样啊,然后笑着转过身去,只是我做不到,我只能一个劲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么低声下气。那么没有尊严,那么愚蠢,只是我早已经顾不上。我以为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只是我还是那么理智,只是什么都不说,忍不住地心痛。我抱着他在乎我的心里,得到的只是一句对不起以及不管怎么问,也是看到他焦急对她解释的背影,多可笑,我只是在自取其辱,多可笑,连句解释也不愿意。这是在我向他告白后三天的事,一切快的像是飞机坠落,一刹那,惊心动魄,百无聊奈,坐到云霄的人一下子落到地上,粉身碎骨,灰飞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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