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光,十里长廊,脚步仓皇。满堂之后,杨柳微荡。---小樽
我的窗外,总有一片光,映着四季的变化,倒影出不同的颜色。被光剪断的每一段时光里,去深深的呼吸,去感受来自大地,来自天堂那不言而喻的喜悦。
在开满野花的山坡,在牛羊满地的平原,去等待光线,直到那一刻,我的头发变成了金色,变成了麦穗迎风歌唱的颜色。
对,等待光线。
西方的油画里,在维梅尔的画板上,总会让我发现一缕缕向外奔腾而去却依旧被故事所牵绊的光的痕迹,一个少不得志的画家呕心沥血的创作,总会让人想起很多,感慨很多,那样丝丝入扣的光线,连着随风飘荡的窗帘, 休憩的少女微闭的双眼,还有那来自远方漂亮的书签。都因着光,将空气中腾起的尘埃托入了另一个空间。
很多人认识光,是从黑暗开始的,就像人是成功是从失败中得来,将来是从现在映射出来那样自然简单,我记得佛家曾说,“神也,道法自然,如来”意思是说完事万物皆因皆果,也就是哲学上所说的存在即合理,合理在顺势,但是存在的根本在于独立,有于依附便无他言,要有了解要求得真理,只能从事物本身出发,古时有借物言志不过与思乡之情切,被贬之苦闷,年少之壮志,并蒂之怜爱,大自然把诗人的情感装了个盆满钵满,杨柳依依便成了离别不舍,落花流水韶华易逝,病树老鸭物是人非,不是诗人狠心给他们挂了名,而是世俗将他们自己都当做了诗人。将他人的情怀占为己有,却说不出话来,这与鲁迅先生说的“看热闹的人”相差无几。
光的孩子,认识即是一种征程。
脑海里有一部记不得年岁的电影,叫做太阳帝国,描写的是一个小孩是如何在二战的
俘虏堆里死里逃生的,以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太阳,夸父追逐的太阳,应该是温暖的,影片是彩色的,但是在我的回忆里却完全变成了黑白,只有结尾的时候,男孩在奔走的人群中抬起了头,那道明晃晃的光从云里射出,我才看到温暖的黄。 后来学了物理,知道光其实有很多种颜色,白色是客观存在的,而我自认为温暖的黄只是我主观意识上可以为之的,儿时认为的光的温暖是常情,而冷清则是例外,现在才发现,除了变化,无一例外
光的孩子,变化是种必然,像生老病死那样,无处躲闪。
When you think everything is belong to you ,everything turn out to be nothing 。剪碎一段时光,放进我的口袋里,睡觉的时候枕着它,做梦的时候想着它,每天给它讲我的心事,可有一天却发现,原来我自以为的永远属于却是从未拥有,布缝的口袋留不住光,但我反而释然了,原来没有他,我也依旧可以走过那么多个春夏秋冬,日月星辉。当我有动机去占有的时候,就是说明我即将失去他了,因为,即将得到的和我所想象的是不一样的,之前我赋予我的感情色彩,我的故事,我的追求和渴望,之后,是物质的统一存在,我还是可以赋予情感故事,但是同时也是一种依赖的关系,一旦建立,两者既有变化。而变化,就要去面对承担,若无力接受,只能支离破碎且无法从头再来。陈奕迅的红玫瑰有一句歌词脍炙人口“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就像是在说,我们从来就没有“已得到”而只有“正失去”,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是绝对的。
光的孩子,属于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的窗外,突然出现了一棵树,噢,是我忽然发现了一棵树,颤巍巍的枝干,修长的身子,不再存在的绿叶,就这样单单的伫立在空旷的田野里。
我的眼睛是上天给的,我的视野是光给的,我要去发现那一段被人遗忘的时光,那一副被时光遗忘的画,画里,有着你我都不认识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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