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后,孟凡正在想要送他们什么结婚礼物的时候,却收到了一个快递。有谁会寄东西过来呢?孟凡好奇的拆开包裹,一双熟悉的手套掉了出来,孟凡心里一动,是小沫啊,怎么还寄手套?里面还有三本日记,竟然是小沫的日记!
六年里,小沫写了三本日记,每一篇每一页都写着孟凡的名字,写着少女的心在看到他的那一刻突然变得柔软,写着怎么每天一遍遍的看那个人从门前走过,写着为了接近自己喜欢的人而和他的朋友在一起,写着自己怎样辛苦的一遍遍学着织手套,而写一次比一次织的更好,写着自己为了离他更近而努力考上了南方他所在大学的研究生,却因为看到他的女友而放弃……
当然,日记上也写下了小沫一直送手套的原因:手套的英文glove是由girl’love组成的,很久以前,西方国家的女孩都会送给自己最爱的人手套,因为手套,代表了她们最真最纯的爱……
孟凡一口气读完三本日记,不觉间已是潸然泪下,原来六年的时间里,我们一直在忙着错过……原来自己是这般的懦弱无用,如果两人之间的距离有一百步,小沫走了九十九步,自己却一直在原地不动,而且,在小沫要走第一百步的时候,自己却转身离去,这一个转身,已是咫尺天涯。孟凡明白,自己是错过了,最后一页,小沫写着: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用生命中最美好的六年来喜欢你,可是我一直都没发现,原来你是错的人。我要开始我的幸福了,也希望你幸福。
这三本日记的名字叫做——g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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