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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女人

时间:2011-10-05  阅读:705  作者:樊彬彬

有时候我在想,人也许只有在自己最孤独的时候,才会想起她吧。

看到过不少写母亲的文章,朴实而感人。想想自己,十九年的光阴匆匆流逝,却从未给我的母亲写过一点东西,说来惭愧得很。想着想着,眼前便浮现出她那瘦小的身影。

母亲的学历是初中,可这对于我来说有什麽关系呢?我从来都没有嫌弃自己生在农村,有个低学历的母亲,可她却常常埋怨自己。记得我还没有上小学时,她教我读汉语拼音。yuan本来是整体认读音节,可她却叫我拼出来。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这个错误的读法。上了初中学了英语,老师要求家长帮忙听写单词。不会英语的她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跟我学,几天下来,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竟全会了,那时她已接近四十了。

家里的琐事,全靠她一个人操持,事无巨细。这些事爸爸是不大管的,在他的观念里女人生来就要洗衣做饭。夏季天亮得早,母亲总是天一亮就起来,打扫院子,收拾兔子窝。然后去院外抱来一捆干柴,开始烧水做饭。最后才吆喝大家起床。当我起来去院子里刷牙时,饭早已经熟了。要是冬天下了雪,也必是她早起给我们扫出一条路来。

母亲性子很急,干起活来就忘了时间,恨不得自己有分身术,一下子把事情都做完了。上午去地里干活,戴着顶洗的发白的帽子,那个洗过很多次都已经变硬的毛巾,扛着把发亮的锄头就去了。我放学回家,已经接近十二点了,也没见她回来。我去地里找她,站在地头吆喝了一声,大概是她没有听见。走近一点又喊了一声,才听见她的回应。“妈,都晌午了,回去吧。”她一边摘下帽子,用毛巾擦擦额头上细细的汗珠,一边说:“姗姗都放学了,光寻思把这半块地锄完,忘了时间,还没吃饭吧,咱们这就走。”

后来她学会了加油,就去了加油站。第二天晚上就领会一直怪模怪样的狗。这只狗的主人不想养了,妈妈就把它领回来了。她每天晚上都拎一个桶,去饭店给它找食吃。时间长了,这只狗和我妈的感情特别好。有时候我叫它过来,它像没听见似的蹲在原地。我妈一句话,它便摇着尾巴跑过去。我妈抚摸着它的毛说:“动物和人一样,谁对它好,它心里明白着呢!”

我只知道她有病在身,需要常年吃药来稳固,却从不知道是什莫病。加油站被别人承包后她就去了枣厂打工。每天的活很累,她几次都说到年底就不干了。偶然一个冬天的晚上,有个中年妇女急急忙忙闯入我家。起初我没听出是什么事,只听见来人叫我也去。当时我正在洗头发,很不乐意去。可听见我爸说是我妈出事了,我拿了个毛巾胡乱擦了擦就上车了。穿过几间厂房来到一间较小的包装间里,五六台小型旧机器上堆满了红枣,旁边是一摞摞崭新的包装袋。昏黄的灯光下,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我看见了她。她靠在墙边已经不省人事。我想过去看看她怎没样了,旁边有几个人拦住了我,爸爸跑了过去。我大喊:“那是我妈!”旁边的妇女立刻放低了声音说:“我知道是你妈,孩子,别害怕。她现在需要安静,你过去能帮上什么忙?”我沉默了,傻傻的愣在那儿。之后,众人将她抱上车,我搂着裹着厚厚棉被的她。眼泪无声无息地顺着脸颊流到嘴角,咸咸的,不知道海水是不是这个味道。

经历过这一次,我们都不同意她再去枣厂打工了。正好我要高考了,她就每天在家给我洗衣做饭。成绩出来,我出奇地平静,没有复读,选择了这座靠海的城市。临走前,她帮我收拾行李,一件又一件,不停地唠叨。她自己做的鞋垫使用旧衣服改做的,拿起来又放下。我知道,她是怕自己做的不如买的好看,怕我被同。学笑话。我握住她的手,“妈妈做的比买的耐穿。”她粗糙的手,好温暖。

坐在客车上,要发车了。隔着玻璃,我看见她在挥手,我也朝她挥挥手,眼泪止不住流下来。我心里默默地说:“妈妈,我走了。”

一直没告诉她,为什么我会选择这座城市。我听说在烟大的六楼上就可以看见海,我想去看看魂牵梦绕的大海,是不是想象中那么宽广,如同她给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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