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小村里,我已住了十几年了,现在我也只是十几岁而已,我深沉的爱着这片土,它也许是与世人隔绝的,因为在这里,我看不到另一半世界的颜色,在我动笔的瞬间,我正在幻想着外面的灯红酒绿,在我眼里,城市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一定是五颜六色的,但我却永远都不愿去触着它,留在我的幻想里就够了。
我是不爱嘈杂声的,这里就很好,要有,他也是妇女们爽朗的笑声,那音五一音符不透着豪迈与洒脱,我最爱的野菊就和他们一样,张扬而又内敛,微小而坚强。在我的眼里,这片村是土黄色的,暗淡而不失高雅,每一个角落,都能闻到土的香味儿,尤其是在午后,朦胧的橘色笼着整片土屋,黑色的瓦和破败的墙显得尤其静谧,如一只一动不动的烛,应更像一盏山头里挂的灯,抚着它,就像正给一位受伤的风尘女子疗伤,每触一下,都隐隐作痛。
住在这片村,长在这片村,它好像没什么秘密,也没什么伟大的过去,就这样一代代,一世世,了无人烟的几家灯火,它是沾不得珠宝气儿的,我们都深知它的性情,村里的人总会披散着头发,我最爱在头上戴几只小野菊,穿着米黄色的土布裙,光着一双小脚丫,外出时,不得已才穿上一双草鞋,如不然,踏在石头上的感觉,是钻心的痛,我是受不了的。妈妈喜百合,独她不同,她的头发总是挽着的,在那低矮的疙瘩里,总有那么朵小百合,静静地躺着,但她只戴白色的百合,我们母女都一样,喜欢的东西,从不问为什么,就是喜欢,但也绝不是一时的好感,那是一辈子的。妈妈也总会说:‘过去的,我已不知道,你也不必知道,即使说不清,道不明,只要爱,就愿爱他来世今生。’
后来也听邻家的大婶说起过过去的事,但也都是轻描淡写,在她眼里,那已都是故事了,是属于爸爸和妈妈和她们的故事,今,她不言,是早已将这记忆尘封在了这破败的村里,来世,也不要留下任何痕迹,我是深懂她的性情的,因着这时,我们同在这地。
我也有我的小天地,我最大的乐事莫过于村前的河里玩耍,每当放学时,我会先到河边洗洗脚丫子,在岸边来回的跑,采几朵野菊,手里拿着些,头上总不忘再插几朵,累了,躺在河边石子上,悠闲地看看书,直到妈妈扯着嗓子叫我,但我也总不应答,只是拎起书包就往家里跑,吃完饭,也就几秒钟,我从不愿自己的生命浪费在吃饭上,那对我可有可无,便又奔回那条河。这条河,它很小,但从不孤寂,在它的上面有一座石桥,也不知是先有这河还是先有这桥,它们就这样伴着,也不知伴过了多少个春秋,也不知还要伴多少个春秋。我是很艳羡他们的,将来再大点儿,我的爱情也一定要像他们一样不需要多少华丽的装饰,有日月做媒,有天地见证也就够了,只愿与君携手,相濡以沫,直到天荒地老。这是我的追求,也是对任何爱的东西的态度。
这村,他永远不会言语,当然,它是一颗有灵魂的蒲苇草,我是用心来看他的,她沉寂而又温柔,它的整颗心都献给了我们,他没有丰厚的财富,他只能为我们献上他的几片瓦,几根木头,几块石头,几条河,这已足以,我们从不希冀拥有太多太多,多了,是累赘,多了,小村便要变了性情,我永远希望他是土黄色的,持着踏古的高雅,散发着黄土的香味儿,在寂静的夜里,空旷的几粒繁星给他照明,几只鸟儿给他奏乐。
我的人生也是这样,简单而快乐,微小而不卑弱,我袭了那村的性情,我爱了那村的土黄色,再也不愿用五颜六色的刷子刷坏了我土黄色的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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