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淡红淡红的晚霞逐渐在天际边隐去,即将笼罩下来的夜空并没有把莫瑜此刻烦躁的心情吞噬掉。一路上低着头,把路边小石头踢得嗑嗑作响的莫瑜终于还是向旁边的周松叽咕道:“小虫,为什么我不是刘茵,而你又不是沈武呢?”
“来,小鱼,看我变一个魔术。”然后周松装模作样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支笔,其态势简直把莫瑜的提问完全忽略掉,“看着哦,这是一支笔……噔噔……”周松把刚才路边摘的一朵花移型换影地从口袋里掏出,“送给你……”连同脸上满满的笑容一起送给莫瑜。
莫瑜接过花,脸上泛起疲乏之意,“我想睡。”
“好吧,来,我背你。”从小到大,周松都从不拒绝莫瑜想要他背的邀请。而莫瑜对周松那宽大结实的肩膀已经有了一种依赖的惯性。无论是小时候“翻山越岭”、穿街过巷玩累了,还是平时任性撒娇,她都能在周松的背上美美地睡一觉。
他们俩青梅竹马,长大了也顺理成章地在一起。而对于周松来说,他怎么可能会忽略掉莫瑜的话呢?每次莫瑜这样问,他的心里都会一阵绞痛,他恨自己,恨自己给不了小鱼她想要的,所以,这也是他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的推动力。
盛夏的午夜里,窗外的星空正在酝酿一场气势磅礴的雨淋大战,一声声闷雷毫不留情地袭击着这个小城的宁静,风拍打窗户的声音把莫瑜从睡梦中惊醒,她爬起床,正要关窗户的时候,一支倚在窗朽边上的钢笔闯进了她惺忪的睡眼。给莫瑜的第一反应并不是笔的由来,而是她昨晚的日记忘记写了,顿时,睡意散去,莫瑜披上小外套,扭开台灯,打开抽屉,从深处抽出一本扣着锁的日记本,拿起那支钢笔又开始她的日记之旅……
每晚睡前写日记对莫瑜来说,已经是一件等同于太阳从东边升起一样的必然事件。自从跟刘茵成为同桌,莫瑜日记的文字就开始变味了,变得更加的不切实际,变得更加的无理取。她羡慕刘茵有公主般高贵的气质和甜美的外表,她忌妒刘茵有个富裕的家庭和帅气的沈武,她甚至埋怨老天爷的不公!
这个暴风雨即将酝酿成灾的夜空,像一头被惊醒的睡狮,愤怒地向大地咆哮,它赶走了莫瑜的全部睡意。莫瑜写道:“多想要刘茵上次穿着和我去郊游的裙子啊!淡蓝色碎花,穿上,一定很好看……”钢笔的颜色真特别,黑色淡墨中闪着耀眼的金黄,莫瑜这样想着,便不禁越写越多……
清晨,经过一夜雨的洗礼后,阳光变得特清澈、特温柔,朝阳透过窗户抚摸着趴在桌上睡了一夜的莫瑜,她醒了,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当莫瑜眼角的余光不经意间滑过床上的时候,她惊愕了!伸懒腰的姿势就这样定格在空气中好一会儿——床上躺着的是一条崭新的淡蓝色碎花裙!此时,仍然握在莫瑜手里的钢笔发出一道耀眼的黄光,转瞬即逝。莫瑜揉着难以置信的眼珠子,盯着钢笔看了好久,她明白了。
这是一支天降的神笔!
“这个世界上有一支笔,它独一无二,它是一支有灵魂的笔。不对,是“她”,她笔尖下的东西,都是灵动的,真真实实存在的……”整天笔不离身的莫瑜这样沾沾自喜的想着,痴痴呆呆地走在放学的路上。这几天,她的日记本里堆得满满的都是泛着金黄的字体。
“刘茵天天背着来上学的LV包包,是今季主打新品,我也好想要一个啊!”
“我要像刘茵一样有一身白嫩肌肤!”
……
莫瑜在得到一个名牌包包和变得白崭漂亮后,并不满足,她心中走火入魔的病菌在滋长,其疯长的速度处于一个失控状态!
“明天,我不要再住平房,我要搬进刘茵住的那种花园式洋房!”
听到莫家莫名其妙地要搬家,冲动的周松跑去找莫瑜,“小鱼,你为什么要走?别走好吗?不要离我那么远……”可是,可是,此时的莫瑜又怎么可能听得进这些话呢?她一直想要的东西,现在轻而易举地让她得到了,她会奋不顾身地坚守,又怎么可能为了小虫你而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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