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妈的话说,十八岁以前的我,整个一不良小伙子。
十八岁,一切都尽在眼前的十八岁,已离我好远了。
我小时候,那叫一个淘,属于“人不犯我,我偏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死缠烂打不要脸。从小时候开始我就不听话,后来我的声名就开始狼藉,就像海啸过后的难民营似的。我爸和我妈生怕我将来变成地痞流氓之类,对我那是严加管教,可是“哪里有逼迫,哪里就有反抗”,我是越来越不听话。到后来,我被形容得最多的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烂泥扶不上墙”“朽木不可雕”诸如此类,没一句好的。
我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偷过李婶家的黄瓜和西红柿,砸过王爷爷家的玻璃,踢过杨叔家小猫的屁股......好像也没做过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儿,可我的名声怎么就那么差?我觉得我吧,就是浪得虚名。
后来上了初中,我纯洁的心灵遭到了不良思想的严重践踏。为了装酷,我学会了抽烟喝酒;为了耍帅,用小刀不知道割破了多少牛仔裤。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为了夹烟时可以更帅更酷,我的手指变得修长;为了偷看漂亮女生和试卷答案,我练就了一双明亮的大眼(双眼皮)。我初中的班主任说过一句特有名的话:“你除了长得不寒碜,其他的都很寒碜。”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我就这么踩着不学好的步伐,大步流星挥霍着青春时光。等我到了高中,除了一米九三的身高和一张不算太帅的脸之外,没一样能拿的出手的,当然,还有一手打得相当不错的篮球。我的成绩用一部国产影片讲的话就是“大红灯笼高高挂”,用一种食物来描述那就是“鸭蛋”。
那时候,我就没想着考大学,心想:在时代发展的背景下,我虽然当不成飞檐走壁、劫富济贫的绿林好汉,可也能像三毛那样徒步去旅行。比如走到沙漠里时,饿了我就刨刨沙子,找一块干巴巴的骆驼粪;渴了就从随身带着的军用水壶里喝几口自己的尿。虽然现在听起来很不堪,可当时我还认为我这想法很酷。
如果我就这样生活下去,我想我这辈子就完了。可喜可贺的事,我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神奇的拐点——爱情。
那时,我不多不少十八岁,正读高三。有一次,我上便利店买东西,好不容易挤开重重人墙到收银台,摸摸钱包才发现其早已不翼而飞。看着收银员不太友善的眼光,我才知道设么叫做尴尬——这就好像你在厕所里拉干净了,一拍脑门发现自己忘记带纸的那种情况。这是,我的身旁多出一张一百块,扭头才发现时一个女孩帮我解了围。虽然她不是很漂亮,但在那一刻,我觉得简直就是仙女下凡。我低头时晃见了她的校牌:高二(1)班 林晴。我对她说:“谢谢,我会还给你的。”然后,她冲我点了点头,笑了一下,就走开哦。那一笑,虽不是倾国倾城,但是足以倾我心了。我突然间明白了什么叫“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那一天我丢了三样东西:我的钱包,我的面子和我的心。
第二天,我就屁颠儿屁颠儿的去了三楼,在楼道的尽头才终于找到了高二(1)班的教室。一眼,只消一眼我就找到了她。那时,正值二节课后,太阳有意无意的晒在她身上,她耳朵里塞着耳机,头发扎得很随意也很整齐。我当时没有别的想法,就想把她叫出来,还她钱,然后请她吃个饭。还好,她同意了。
吃饭的时候我们聊了很多,天南地北,古今中外。她一直在笑,笑的时候有两个小酒窝,特别好看。吃晚饭后,我就送她回家。
在等车的时候,我只希望车别来,能跟她在一起站着,看着夕阳,哪怕多一会,也好。最后车还是来了,我急忙塞给她一张纸条,上面是我的手机号和一句话:“你真美。话出自肺腑”。只是不知道她看了是否会微笑。上车后,她向我挥了挥手,隔着玻璃车窗,我突然觉得她是个天使。
等我回到家之后,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两个字:“谢谢”另附一个微笑的表情。我心里一乐:有戏了。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