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我们彼此浩瀚如烟的记忆里都有着刻骨铭心,或甜蜜,或苦涩,但若干年后,仍会让我们忍不住微笑着回首。
---题记
接到琳的电话,我简直欣喜若狂。尽管是一个求助的电话,她的语气却依然是淡淡的,是她的一贯的高傲。她说现在在武汉,因为出了点意外急需一点钱。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借用一下。一个月就还····
只不过一分钟的时间,电话就断了,放下手机,脸颊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几年没有联系了,甚至都还没有听清楚,她到底出了事情,最近过得怎么样?现在只知道她需要钱。而自己是唯一能帮助她的人。
我爱她,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她是学校理科班的班花,清爽的方格蓝裙,红色的帆布球鞋。青丝扎起,颜如朝露。给人的感觉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孩。这样优秀的女孩,本来是不可靠近的,可是却偏偏中了爱情的毒。高三一年多,帮她在图书馆占位置;从超市给她买营养快线;晚上帮她打热水;甚至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去做兼职赚钱帮她买漂亮的衣服。
我爱得很卑微,像追逐太阳的向日葵。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眼神,已足以令我陶醉。
学生时代的的生活,免不了很大的心理压力。考上大学成为了我们的唯一目标。而此时恋爱却是一件相当奢侈的事情。但老天爷却总是喜欢和生活开玩笑。
我们第一次邂逅是在学校的自修室里。她向我借笔做作业。从那次相识后,我打听到了她的很多消息。她叫琳,每次考试名字都可以在光荣榜上看见。还获得过英语竞赛三等奖。更令我惊喜的是,她的教室在我们楼上,每次放学都从我们这里经过。
以往下晚自习后,总是一打铃,我便回了宿舍。后来就经常去自修室看书,写作业。在一个角落等她出来。一天晚上,只顾低头看书,却忘了看她,发现她已经不在了。这时灯也熄了,我懊恼的收拾书本准备离去。只见眼前蹿出一丝光。我竟看到了她,拿着手机。她嘴角带着一抹笑:“以后不要再等我了,我来叫你”。我红着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果然,从那以后,每天晚上十点她都会在窗户上敲两下,然后在外面走廊等我。这就成了我们俩的秘密。刻板平淡的高中生活,因为那两声轻叩绚丽多彩起来。晚上结伴而行的路上,我将英语难题递给她,第二天她又将解答的纸条给我。旁边还画一个可爱的小猪。有时候甚至为我计划英语的备考方案,每天中午吃完饭后,她会帮我讲解阅读理解。总是耐心的一句句翻译,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去帮助我去记忆。这样她成为了我的小老师。
难得星期六晚上没有课,约她一起到三酒餐馆吃饭。算是犒劳她的。夜晚的容城,大街小巷都充斥着优美的旋律。酒过三巡,我不好意思的说有些心里话想对她说。我嗯嗯啊啊地好一阵子,才费力的告诉她。“你喜欢怎样类型的男孩?”她看着我,呆呆的,只是笑笑.最后说了句“你这样的,我可以考虑一下”。漫步在常安步行街,有种久违的感觉,好像我们在梦中就来过这里。那天,我跑到“哎呀呀”帮她买了漂亮的发夹,她夹着刘海美丽极了,粉红色的裙子在夜风中摇曳。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的话题,就是没有谈起彼此的感情。我们还是照样维持着这种不明不白的关系。我是爱她的,可是我没有勇气向她表白,我怕影响她的学业。因为她是学校里冲击名牌大学的苗子。
转眼临近高考了,教室里气氛紧张起来,大家都在全力以赴。每个周末她还会约我去滑冰,我总是找借口拒绝她。慢慢的我们联系少了很多。因为我知道我不能耽误她的前途。可是我没有想到···
一天晚上和哥们一起去吃夜宵。一个很熟悉的背影从身边经过。旁边一个男孩牵着她的手。我快步向前看个究竟。漆黑的夜晚依然可以清楚的看见她的脸蛋。怎么可能?她不是这样的人。可是是自己亲眼所见。一哥们说"要不去打那小子,竟然敢抢琛哥马子".我拉住了他。我永远也记得那一刻,那是我一生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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