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平时习惯了的小店吃晚饭,坐下来,还是惶惶然。没情设绪地点了几个小菜。
“我一向不敢买玫瑰,觉得它很悲衷——艳丽、华美的悲哀。最可怕的是。人人都以为,它可以象征爱情。而它什么也做不了。”惶惑间,耳边响起熟悉的声音,我甚至不敢回头,生怕是自己神经过敏。刘明,这应该是刘明的声音。
“沈国华。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坐过来。”
呵,真的是他。绷紧的肌肉突然全部放松,我点头嘴角已经染上了一丝丝笑意。所有的孤独、疲惫、伤心、失落在这一瞬间变成了狂喜。没来由的,又觉得心酸——职场拼杀这么些年,不是一样为男人没有逻辑的来来去去失魂落魄)接过他盛好递过来的第一碗温热的汤以后,一滴眼泪进了热气腾腾的汤里。
就是他了。这么些年来,他是第一个令我感觉值得的适龄男子,高贵斯文。所以,我会努力记住和他一起看的每一场电影,会珍惜他对我绽开的每一丝微笑,我会乖乖去见他的三亲六眷,然后为宝贵的自尊与他们个个闹一些小矛盾;只要他愿意,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在不久的将来,共同创造一个手脚肥胖如藕的孩子,每天搅得我们怒气冲天……
含着泪抬头,发现他正深深地凝视我。我简直不能掩脸上的盈盈喜气。
半年过去,我们变成了非常黏的一对。下班我就买回精美酒食,两个人腻在一起,他听唱片,在起伏的音符里静静翻着集邮册子,而我拿着遥控器频频换台看广告,夜深后广告稀少,便看午夜剧场的黑白老电影。
时间飞逝,我深深沉浸在喜悦之中。
突然很想结婚。
女人天性中所有琐碎的一面顿时全部发挥出来,我每天像筑巢的燕子一样,往家中叼各种零星的小东西。刘明每次过来,都忍俊不禁:“看来女人的生活中是小物件组成。”
我开始隐约期待他为将来做一些什么,可他并不为此费心,照样买珍贵邮票,或者一叠置买进口唱片。期待一再落空,心里堆积了一些不甘,转念想我爱这个人,又把一切烦恼抛开。
直到那一天,商量买何处的房产,他震惊:“我们现在各自租的房子都挺乐退掉一处搬到一起不就可以?”
男人!
我柔声:“总得有自己的家吧?”
“我是穷人,没有什么积蓄,如何买房?”他诧异,“如果一定结婚,简简单单不也很好?”
“家中的开销、将来孩子的学费怎么办?”这一段时间,为了让两个人有良好的情趣相聚,我频频买东西,开销已经不小。是否我需要这样付出一生?想想都觉得恐惧。真心话脱口而出:“其实你只要稍微省一点,每月用不这样买好几于块钱的唱片、邮票、一切开销肯定充足。”
他非常奇怪:“可这是我的薪水。”
刘明此刻心中一定在想,这个小女人还没有结婚就开始管我花钱,真正可怕。那不是意味着婚姻的一切费用都该由我负担——房子、装修、日用品……疲倦弥漫开来。两个人合作建立一个家庭实在是大工程,齐心合力忙碌的话。一切困难都可以充满幸福地去克服。要是他懒洋洋不起劲,尽管收入不俗。偏拒绝与将来的家人分享一切,我禁不禁得起这辛苦?有一千个理由让自己相信,终于找到了恋爱的感觉,可是……
我挣扎着最后努力:“像你这样的商务代表,愿意辛苦一点自己的话,挣钱不是难事。”
“那种生涯不是我的本性——挣钱是大脏的一件事。”他狐疑“你不是因为我属于有前途的绩优股才投资的吧?”
我甚至没有力气愤怒,反而微笑出来:“现在已经不是莫名士自风流的年头。”
他沉默一下,伸手去拿外套:“我曾经以为你最能欣赏我。”
我没有挽留。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整个人崩溃下来,眼泪大滴大滴爬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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