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六日(即农历后六月四日)清晨,当人们从睡梦中醒来之后,人们便从四面八方蜂拥而去,他们来自施秉的县城,也有来自黄平的乡镇,凯里的滂海等地。同行的地点,就是施秉县高塘村高塘自然寨。共同的目的——去捉鱼。当地的村民也不甘落后,就在这一天天还麻麻亮,苗族村民们便起了床,男女老少会自发地拿起准备好的捞鱼工具,不约而同地汇集于寨子中的一口池塘畔上。
这时,有的人正加紧放掉塘池水。当全村人陆陆续续到塘岸边时,祭祀也如期完成。此时,村支书履寨子老的职责,只听他一声令下,冲天的鞭炮直插云端,刚才还在池边人闻“令”而动,一场声势浩大的捉鱼场景开始了。这可是一年一度的集体大行动。届时,塘内波涛掀起,笑声雷动,演绎着中国最大捉鱼场景。据估计,此次参加,除本村人外,还有外村人,捉鱼活动的村民达3000人多,而且所获之鱼虾任何人可以拥有,即便是外村人也可以带走。每到卯日的一天,人们都要举行捉鱼活动。
施秉县杨柳塘镇高塘村,每年农历的七月卯日都是要举行“喽么”活动。“喽么”,译为“吃卯”,即过卯节。这是当地苗族人的一次盛会,也是黔东南苗族人中比较大的民族节日之一。
高塘过卯集体捉鱼活动来源于曾经居住的江南,迁徙至高塘后,这支苗族同样延续着这样的活动,至今一千八百多年来了。捉鱼活动结束后,第二天,人们才开始过节。届时,亲戚朋友才如期到来。他们或挑粽粑,或提公鸡,寨子人杀猪杀鸡等等,款待来客。
苗族吃卯节,多以粟禾(即小米)和鱼祭祀祖先,在稻谷还没有成熟的时候,人们将成熟得最早的粮食作为“新米”,如:玉米等。在吃新米之前,就要用粟和鱼祭祀祖先。南方的粟米和水稻一样,同样没有成熟,于是人们就用狗尾草或稻禾代替。苗族人认为,粟米等粮食都是苗族的先祖请狗从雷神那里偷带来的,后来人们认为这是祖先的智慧,人类也才得以繁衍生息,人丁也才兴旺。后来人为了不忘祖情,他们先用粟禾或稻禾代表新米。苗族曾居江南,那里是鱼米之乡,鱼是祖地所产,于是鱼也成为祭祀不可少的祭品。
高塘过卯节,何以集体捕捞,我们无法得知。据当地老人们说,原来他们从江南走来的,族人兄弟走散,人们为了将走散的族人能聚合起来,他们吹奏芦笙,击打木鼓,让走远的或走在后面的族人知道集中的地方,当人们听到芦笙的吹奏声,闻到木鼓的击打声,于是人们纷纷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高塘成了祭祀祖先的集散地。
高塘,汉名因塘而名,其苗语称则称为“芭峡”,其意是贫穷之地。芭峡人到了这贫穷之地之后,其先祖开山劈土,开垦出了千亩梯田。为谢黄土,感恩祖德,他们掘地为池,开出了三十余亩的高塘。于是人们以湖为心,环湖而居,成就了中国最美丽的苗族村落。为祭祀祖先,他们以火坑为计量单位,就在年前,集资购买鱼苗,并放养在湖中。湖池是他们圣地,当鱼放进以来,任何人不得到湖中捕捞。鱼儿也得到了休养生息,它们自由自在的在湖池中生活着,成长着。一直等到过卯节的前一天人们才能入池捕鱼。
这里所谓的集体捕捞,其收获所得也是共同的。高塘村苗族人并没有排外的思想,我们说来自四面八方的人都能入池捕捞,而且所得鱼儿是可以带回自己家去的,这就不管是主人还是客人或陌生人都可以带回去的。高塘人认为:共同的祖先,共同的祭祀,不分彼此,这才成就集体捕捉鱼虾的隆重场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原始公有制基础上的,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从所有制角度,马克思的历史循环论中,包含着所有制从原始共产主义的公有制到私有制再到公有制。又说:共同生产,只有在森林狩猎部落,面对超过个人体力的能力的老虎等猛兽时才有可能。关于人类蒙昧阶段初期,摩尔根说:远古的那个时代,人口稀少,生活资源简单,栖息的地域有限,人类刚刚进入他们新的生活。他们以捕鱼为业并依靠人力所获的食物开始遍及地球各地之后,出现家族形态。而以家族为单位的集体劳作,产生氏族组织。这一集体捕鱼吃卯的习俗源于古代氏族社会,人们为了战胜自然与自然抗争,于是产生了共同劳作的活动场景,而高塘卯节这一集体劳动习俗的再现,是原始共产主义的遗风,是古代集体劳作习俗的“活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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