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这个名字。
在我小的时候。人生对我是一片迷雾,看不见前方,拨不开两侧。在懵懂之中,给我一双手的人是谁?父母。他们带我走给了我安心的感觉。我感激他们。我按照他们牵手的方向好好的学步。我希望可以得到夸奖。于是就这样,一边走,一边低着头捡着自己脚下的石头。
前行总是伴随着时间的流逝,在我上学以后,我看到了人生的迷雾中的两样东西,一样叫荣誉,一样叫光环。一时之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话在耳边不断的响起,我后来有时会想,是我先认同了这些观点,所以去感觉全社会都是这样的观点,还是全社会都是这样的观点,我附和了这些?
而当我走的越来越远,看到的迷雾下的东西越来越多,我开始在迷雾下寻找自己的意义,我一直追寻着自己的宿命,一边寻找一边享受着捉迷藏式的乐趣,我坚信自己是被需要所以才降生于世界,我相信着必然,相信即使世界按照不同的道路重新来过,我依然会存在。直到,我看到路旁的花没有我也在开放,河里的水藻没有我也依然会枯萎,我又变成了雾中的小童。
但是我并没有放弃,我就想,肯定是我看到的不够多,等我看到迷雾下所有的东西以后,我肯定可以知道属于我的路。于是,我更加努力的走,更加努力的看,我的脚很酸,我的眼睛也是困得不行了,我却不愿意停下,不愿意一直在这种迷雾的包围中,我要看到这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被绊倒了,慌忙爬起来的时候,停留的目光告诉我,那是我小时候摆下的石头。
还爬起来么?要的,不过现在不想,想先躺一会儿,让自己的脚歇一下,听自己的心,跳一会儿。
于是在我二十二岁这一年,我又玩起了五六岁的时候玩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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