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料显示,2013年1月至今约两年时间,至少有18名副厅级以上官员,在提拔后任职半年内落马。在更大面积的观察样本中,“带病提拔”问题同样突出。对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以上官员腐败案进行剖析,发现63%的落马官员是在贪腐之后获得提拔的,约有48%的人担任副省部级职务前就开始贪腐。
从这份资料上看,“带病提拔”问题有一定普遍性。笔者对其“病因”初步探查,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专家会诊”不如个人“诊断”。在医学上,诊断病情,最权威的是专家会诊。提拔干部,经组织部门考核、纪检部门监察、群众测评、集体票决、人大政协监督,就好比“专家会诊”。但在一些地方,名为党管干部,实为一把手管干部。“专家”考察、推荐结果,不合一把手意图,就得推倒重来。党纪党规、任用标准、组织程序、民心民意,都得让位于一把手一个人。尽管“专家们”都认为有“病”,但只要一把手“诊断”没“病”,就是没“病”。
原本负有把关责任的纪检、组织部门,也自觉不自觉地学会了“揣摩书记意图”。常委们看书记“脸色”行事。人大政协的监督,在党管干部原则重压下,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带病提拔,既有一把手主观霸道的“病根”,也有纪检组织部门唯上不唯实、唯权不唯纪、屈从于党内严重失范的组织关系的“病因”,还有投票围着书记转、监督做给书记看的“病灶”。
“ 体检”流于形式。提拔干部有提名、考察、公示、民意测验、集体票决等严格的组织程序,如能一一落到实处,就像体检,逐项检查后,有病无病,基本看个八九不离十。若将这些内含审查甄别功能、确保提拔干部合格的“体检”,只当“程序”来走,组织提名就成了一把手提名,考察只想如何满足一把手想要的结果,法定程序就沦为了保障既定提拔成功的“手续”。这等于参加体检又不想真查,项目做不做,真做假做,都无关紧要,只想要体检表上盖上“合格”印戳。这无疑会漏掉提拔干部的“病情”,把“患者”当“好人”用。
发现已是“晚期”。有些人原本只是“小苍蝇”,有尽早收手愿望和回头是岸机会,由于边腐边升,边升边腐,以升促贪,越贪越升,便胆大妄为,当发现时已成“大老虎”。
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腐”。出现几起案例,在所难免。若成为大面积普遍问题,就值得反思和检讨了。这好比一个人在这儿摔倒了,说明他不小心;若很多人在这儿摔倒了,说明这地方好摔坏人。究竟是制度设计有纰漏,还是制度执行有问题?是根本没法治,还是根本没想治?
疑难杂症“生死链”。腐败大案多是“窝案”、“串案”,里面有两条链子:贪官“食物链”。上级吃下级,一级吃一级;主管吃被主管,不让吃往“死”管;实权吃“清水衙门”,下拨钱物“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贪官“食物链”衍生贪官“生死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个环出事,必然牵扯相连的环。上环保下环,也是保自己。“出事”的环只要不供出其他环,就有人来救。这种疑难杂症不除,提拔干部难免不“带病”。
在干部任用上,为什么一把手能一手遮天,严格地监管制度形同虚设,把关部门轻易放弃职责,倒逼问责制雷声大雨点小……?这恐怕是更深层的“病因”。
相关专题:体检
阅读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