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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春天一样

时间:2013-11-03  阅读:1318  作者:朗卿

在街角杂品店前停下来吃早餐。因为有些迟了,便急匆匆地吃了些炸面圈,喝了咖啡后就急步走进地铁站,跑下台阶,赶上了我常搭的那趟列车。我抓住吊带,装作看报,却不停地扫视这些挤在我周围的人们。他们还是我每天看到的人。他们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我们却没有微笑,像是偶遇的陌生人。

我听他们谈他们的烦忧和朋友,我也希望有人来与我谈天,以打破长长铁骑发出的单调的声音。

地铁快到第175街的时候,我又紧张起来。她通常就在那站上车。她举止文雅,不像其他人那样推推搡搡。她总是挤进一个小地方,紧挨着人们,紧握住一个大概包着她午餐的机关信袋。她从不带一张报纸或一本书;我想要是你撞上这种情况,再想看书看报也是看不进去的。

她身着鲜艳的户外装束,我猜她大概住在新泽西。这些新泽西人到达了那个车站。她的脸蛋很漂亮,擦洗得干干净净,根本不必涂脂抹粉。她除了涂口红外从不化妆。她天然的波浪式头发,呈显协调的浅棕色,就像飘落的白杨树叶的色调。其余她所做的就是抓住车的辕杆,想着她自己的主意。她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温情脉脉。

我总是喜欢看着她,但又得小心翼翼,唯恐她发现我在看她,怕她生气,怕她离我而去,那样我便没有任何朋友了,因为她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尽管她好像还不知道。我孤身一人在纽约,我认为我有点怕羞,不容易交朋友。同伴们都有家室,他们要过他们自己的生活,我怎能邀请人家到我的单身房间来呢?因此只好他们走他们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这座城市真使我心烦。它过于庞大,人声嘈杂——对我这个独行者来说人也太多了。我大概适应不了它。我曾习惯于小新罕布什尔农场的宁静,但在那里不会有任何远大前程。后来我从海军退伍,就申请到了银行的这个职位。我料想这是一个好机会,但我却是孤独寂寞。

当坐车前行我身体随车子的运动而摇晃时,我喜欢想象我和她是朋友,甚至有时我被诱惑而对她微笑,很友好而非冒失地说些诸如“早上天气真好,是吗?”之类的话。可是我会惊慌的。她也许会以为我狡猾,会冷淡我,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我,仿佛我不存在。于是第二天早晨,她再也不在这儿,我也没有任何人去想了。我一直梦想或许总有一天我要结识她。你知道,要自然而然地。

或许像这样:她从车门进来,有人推着了她,使她擦着了我。她会敏捷地说:“哦,请原谅。”

我就礼貌地举起帽子答道:“一点都没关系”。并向她微笑以示我不在意,于是她会对我回报一笑说:“天气真好,是吗?”那我就说:“像春天一样。”我们大概不再说啥,但当她在第34街准备下车时,大概会朝我轻轻挥手说声“再见”的,我就再次斜帽致意。

第二天早晨,她进来见到我就会说“你好!”或“早上好!”那我也给她打招呼,再说些使她看出我对春天还稍有了解的话。不给她说俏皮话,因为我不愿让她把我看成那种油腔滑调、在地铁里随便结交姑娘的人。

不多久,我们将有些友情,开始谈论天气和新闻等。有一天她会说:“你说滑稽不?我们天天在这儿交谈,却连各自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就站得笔直,倾斜我的帽子说:“我喜欢你认识托马斯•皮尔斯先生。”她也会很认真地说:“您好,皮尔斯先生。我要你认识伊丽莎白•阿尔特梅丝小姐”。她一定是戴着那种姑娘们春天常戴的白手套。我们周围的人会微笑,他们也在分享我俩的欢乐。

“托马斯。”她说,当她试着把我的名字念出声来时。

“干嘛?”我就问。

“我总不能叫你托马斯。”她说:“那太拘谨了。”

“我的朋友管我叫汤米。”我就告诉她。

“我的朋友叫我贝蒂。”

大概就会这样。或许不久后我会提到一部正在音乐大厅上映的好影片的名字,假如她有空,我就建议去看——她会立刻说:“嗬,我也喜欢看!”我就早点完成工作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接她,一起出去找个地方共进晚餐。进餐时我就与她谈,告诉她新罕布什尔,或许说起我曾多么孤寂,如果那是一个安静舒适的好座位,我还可能告诉她我曾多么怕羞。

她会用闪亮的眼睛盯着我仔细听,双手手指交叉紧握,倚在桌上,让我能闻到她头发的芳香。她会低语:“我也怕羞。”我们背靠背,悄悄地微笑,接着就吃饭,不再说啥。

此后,我们就一起去影院欣赏电影。有时在影片的精彩片段,她的手大概会碰我的手,或许我移动身姿用手偶然摸摸她的手,她不挪开,我就抓住它。我在这里,在上千人中间,再不感到孤独:我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

然后,我送她回家。她不会要我走完全程的。“我住在新泽西。”她会说:“你送我回家,真是太好了,但我不能要你像这样走很远的路。别担心,我没事儿。”但我会抓住她的胳臂说:“跟我走。我要送你回家。我喜欢新泽西。”我们就乘公共汽车穿过乔治•华盛顿大桥,跨过它下面奔流不息,黑色而又神秘的哈得逊河,就到新泽西了。我们见到了她家院落的灯火,她会邀请我进去,但我就说太迟了,于是她会恳求我:“那么你得答应我这周星期天来吃晚饭。”我就答应,然后……列车慢了下来,因为停车,人们努力使自己站稳。这就是第175街站,一大群人等着上车。我渴望找到她,却到处也看不到。我心绪低落,可正在这时却发现她在另一侧。她戴着一顶新帽子,上面有几朵小花。车门一打开,人们就朝里涌。

她夹在蜂拥的人流中不能动弹,猛地撞到我身上,拼命一把抓住我正握住的吊带不放。

“请原谅。”她气喘吁吁。

我的双手被压着,不能倾斜我的帽子,但我礼貌地答道:“没关系。”

车门关起来,列车开动了。她只好抓住我的吊带,没有其他任何位置了。

“今天天气真好,是吗?”她说。

列车正在转弯,车轮擦着铁轨发出尖锐的声音,就像新罕布什尔的鸟儿歌唱。

我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像春天一样。”我说。

我在街角杂品店前停下来吃早餐。因为有些迟了,便急匆匆地吃了些炸面圈,喝了咖啡后就急步走进地铁站,跑下台阶,赶上了我常搭的那趟列车。我抓住吊带,装作看报,却不停地扫视这些挤在我周围的人们。他们还是我每天看到的人。他们认识我,我也认识他们,我们却没有微笑,像是偶遇的陌生人。

我听他们谈他们的烦忧和朋友,我也希望有人来与我谈天,以打破长长铁骑发出的单调的声音。

地铁快到第175街的时候,我又紧张起来。她通常就在那站上车。她举止文雅,不像其他人那样推推搡搡。她总是挤进一个小地方,紧挨着人们,紧握住一个大概包着她午餐的机关信袋。她从不带一张报纸或一本书;我想要是你撞上这种情况,再想看书看报也是看不进去的。

她身着鲜艳的户外装束,我猜她大概住在新泽西。这些新泽西人到达了那个车站。她的脸蛋很漂亮,擦洗得干干净净,根本不必涂脂抹粉。她除了涂口红外从不化妆。她天然的波浪式头发,呈显协调的浅棕色,就像飘落的白杨树叶的色调。其余她所做的就是抓住车的辕杆,想着她自己的主意。她那双明亮的蓝眼睛温情脉脉。

我总是喜欢看着她,但又得小心翼翼,唯恐她发现我在看她,怕她生气,怕她离我而去,那样我便没有任何朋友了,因为她是我唯一真正的朋友,尽管她好像还不知道。我孤身一人在纽约,我认为我有点怕羞,不容易交朋友。同伴们都有家室,他们要过他们自己的生活,我怎能邀请人家到我的单身房间来呢?因此只好他们走他们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这座城市真使我心烦。它过于庞大,人声嘈杂——对我这个独行者来说人也太多了。我大概适应不了它。我曾习惯于小新罕布什尔农场的宁静,但在那里不会有任何远大前程。后来我从海军退伍,就申请到了银行的这个职位。我料想这是一个好机会,但我却是孤独寂寞。

当坐车前行我身体随车子的运动而摇晃时,我喜欢想象我和她是朋友,甚至有时我被诱惑而对她微笑,很友好而非冒失地说些诸如“早上天气真好,是吗?”之类的话。可是我会惊慌的。她也许会以为我狡猾,会冷淡我,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我,仿佛我不存在。于是第二天早晨,她再也不在这儿,我也没有任何人去想了。我一直梦想或许总有一天我要结识她。你知道,要自然而然地。

或许像这样:她从车门进来,有人推着了她,使她擦着了我。她会敏捷地说:“哦,请原谅。”

我就礼貌地举起帽子答道:“一点都没关系”。并向她微笑以示我不在意,于是她会对我回报一笑说:“天气真好,是吗?”那我就说:“像春天一样。”我们大概不再说啥,但当她在第34街准备下车时,大概会朝我轻轻挥手说声“再见”的,我就再次斜帽致意。

第二天早晨,她进来见到我就会说“你好!”或“早上好!”那我也给她打招呼,再说些使她看出我对春天还稍有了解的话。不给她说俏皮话,因为我不愿让她把我看成那种油腔滑调、在地铁里随便结交姑娘的人。

不多久,我们将有些友情,开始谈论天气和新闻等。有一天她会说:“你说滑稽不?我们天天在这儿交谈,却连各自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就站得笔直,倾斜我的帽子说:“我喜欢你认识托马斯•皮尔斯先生。”她也会很认真地说:“您好,皮尔斯先生。我要你认识伊丽莎白•阿尔特梅丝小姐”。她一定是戴着那种姑娘们春天常戴的白手套。我们周围的人会微笑,他们也在分享我俩的欢乐。

“托马斯。”她说,当她试着把我的名字念出声来时。

“干嘛?”我就问。

“我总不能叫你托马斯。”她说:“那太拘谨了。”

“我的朋友管我叫汤米。”我就告诉她。

“我的朋友叫我贝蒂。”

大概就会这样。或许不久后我会提到一部正在音乐大厅上映的好影片的名字,假如她有空,我就建议去看——她会立刻说:“嗬,我也喜欢看!”我就早点完成工作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接她,一起出去找个地方共进晚餐。进餐时我就与她谈,告诉她新罕布什尔,或许说起我曾多么孤寂,如果那是一个安静舒适的好座位,我还可能告诉她我曾多么怕羞。

她会用闪亮的眼睛盯着我仔细听,双手手指交叉紧握,倚在桌上,让我能闻到她头发的芳香。她会低语:“我也怕羞。”我们背靠背,悄悄地微笑,接着就吃饭,不再说啥。

此后,我们就一起去影院欣赏电影。有时在影片的精彩片段,她的手大概会碰我的手,或许我移动身姿用手偶然摸摸她的手,她不挪开,我就抓住它。我在这里,在上千人中间,再不感到孤独:我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

然后,我送她回家。她不会要我走完全程的。“我住在新泽西。”她会说:“你送我回家,真是太好了,但我不能要你像这样走很远的路。别担心,我没事儿。”但我会抓住她的胳臂说:“跟我走。我要送你回家。我喜欢新泽西。”我们就乘公共汽车穿过乔治•华盛顿大桥,跨过它下面奔流不息,黑色而又神秘的哈得逊河,就到新泽西了。我们见到了她家院落的灯火,她会邀请我进去,但我就说太迟了,于是她会恳求我:“那么你得答应我这周星期天来吃晚饭。”我就答应,然后……列车慢了下来,因为停车,人们努力使自己站稳。这就是第175街站,一大群人等着上车。我渴望找到她,却到处也看不到。我心绪低落,可正在这时却发现她在另一侧。她戴着一顶新帽子,上面有几朵小花。车门一打开,人们就朝里涌。

她夹在蜂拥的人流中不能动弹,猛地撞到我身上,拼命一把抓住我正握住的吊带不放。

“请原谅。”她气喘吁吁。

我的双手被压着,不能倾斜我的帽子,但我礼貌地答道:“没关系。”

车门关起来,列车开动了。她只好抓住我的吊带,没有其他任何位置了。

“今天天气真好,是吗?”她说。

列车正在转弯,车轮擦着铁轨发出尖锐的声音,就像新罕布什尔的鸟儿歌唱。

我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像春天一样。”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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