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乐队:传统秧歌的乐队通常由三弦、二胡、板胡、笛子、木鱼、撞铃、棒子等民乐组成。随着时代的发展,又吸收了手风琴、小号等西方乐器,大大提高了伴奏效果。乐队的任务是为行进间和进场后表演的“四大光棍”及“跑驴”等小节目的表演做伴奏。主要负责伴奏的曲令有《柳青》、《八谱》、《四季歌》、《采茶扑蝶》、《十二个月》等。
2、中三角
“中三角”的组成,人数最多,为秧歌的主体,排在“前五角”之后,在行进和进场后“舞花场”最有声势。其组成为:
〈一〉霸王鞭:亦称童子鞭,由少年儿童扮演,武生打扮,一般由二人或四人组成。表演者执一米长竹(木)制成的鞭杆一根,鞭之两端装响环,鞭身以红、白、黑漆涂染,鞭之粗细以执鞭者用之适宜为佳,表演时,随鼓点节奏在跳跃腾转中用鞭的两端击打身体的肩、肘、腿、脚等部位,其动作矫健灵活,是秧歌队不可缺少的儿童表演项目。
〈二〉膏药灯:是一种木制纸糊、画有八卦图案的灯笼,下方接有约1。5尺长的木柄,总长约一米多,夜间表演时则装有蜡烛。玩手一般有2人或4人,表演者右手掌灯(木柄),左手持铃(装有钢珠的圆形铁铃,摇动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掌灯者传统上扮为古代武将形象,身着战裙,头戴武生巾,两身侧插雉尾长羽,脸谱为一红一黑,威武凶猛,排在身子队列前边,在秧歌行进时,各领一分队,身子队列队形的变换和表演,都以其手中的响铃为号。
〈三〉身子:身子是由中郎(男角)和腊花姐(女角)搭配组合而成。通常为十对四十人组成,有时也可视秧歌的规模可增减,但须双数。身子中腊花姐大多数踩高跷(跷高一米以上,木制),衣着打扮与“四大光棍”中女角无异。男角不踩高跷,装束与“四大光棍”中的男角相同。行进中的舞步听鼓点指挥,进入表演场地时最先表演,男引女跟,左右穿插,前后照应,配合十分密切,称作“舞花场”[传统的称谓是“载(音zhai,去声)花场”],在舞的同时,在乐队的伴奏下演唱传统的《十盏灯》、《孟姜女》等曲令,是和政秧歌最具地方特色的精华所在。身子的表演形式分为行进表演和场地表演二种,行进表演节奏慢、动作简单;场地表演则节奏快而动作复杂,整个过程在进场和退场时最为精彩,表演者大步奔跑,摇身狂舞,此时满场彩带飘扬,锣鼓震天、全场雷动,表现出“社火”故有的热闹、红火、欢快的气氛。
3、后五角
后五角是秧歌的最后一部分,是由鼓(有大鼓、小鼓之分)、锣、钹、唢呐等组成,统一由一位玩手手持拂尘(多用牛尾巴制成,俗称“缨刷”)来指挥。鼓在秧歌里起统揽全局的作用,秧歌队的行进、队形变换,均听从鼓点指挥。唢呐在秧歌行进时吹奏,以壮声势和体现喜庆吉祥的气氛,在旱船表演时进行伴奏,其他项目中不再多用。后五角中,大鼓只作为秧歌舞蹈的总指挥,小鼓却能单独表演,钹、锣等一般只配合鼓点而用,没有独立的操作形式。2003年,和政部分秧歌引进了兰州的太平鼓,增加了和政秧歌的阵容和气势。
4、杂角
杂角是正角之外的其他角色,主要有:妖婆、鬼子(男丑角)、笑和尚、驾鹰、尕黑驴、猎人与狗熊、春牛、纸马(竹马)、社火官(春官)、货郎等等。杂角的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主要以滑稽动作和幽默语言来打趣逗乐观众,营造喜庆气氛,增加秧歌的趣味性。其中妖婆、鬼子在表演时以说吉利话、祈福祝愿为主要表现形式,辅以歌唱,并适时宣传计划生育、科技推广、和谐社会建设等党的方针、政策。
和政秧歌的基本特征:
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性。秧歌亦称“社火”,由原始的春祀秋报的祭祀活动演变而成,自明代逐步成形以来,经清代、民国近600年历史的演变发展,时至今日,仍保留着传统的特色和玩春牛、竹马、旱船等传统节目及庄稼会,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各秧歌队中所有角色均由男性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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