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晨曦的时候,我正大晚上孤独地在篮球场投篮。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来到篮板下,等着接球。投着投着就熟了起来,从篮球到英语到摇滚到阿姆,他喜欢的我都喜欢,我喜欢的他也都懂。于是我开始期待黑夜的来临,这样我就可以去打篮球了,这样我就可以遇见他了。
连续三个晚上,我们在操场打篮球,谈天侃大地。最后他说他肚子饿了,于是我们就比赛定点投篮,谁输谁请客,结果我赢了。
昏黄的灯光下,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的样子,黝黑的皮肤夹带着活火山般的痘痘,大大的眼睛里掠过桀骜不驯的目光,一说话便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们吃的拉面,我趁他帮我端饭之际帮他搅开调料。这样在别人的眼中会不会很甜蜜?我心里暗暗地想着。不知道说什么就说到了他的身高,我说你多高啊?他说我初中的时候就是我们班最高的,180,结果高中三年,我长了3CM。我咯咯地笑个不停。
那是我们一起打篮球的最后一个晚上。在以后,我总是能回想起他一投一个准的三分和没进球时的那句“我操”。连他的声音都刻在了心里,略微沙哑又兼顾温柔。假如时光停在这里,我也是愿意的。
其实我们根本没有机会相见,不同院,不同系,遥远的宿舍楼和繁杂的课程。远吗?其实我们在一个学校。
紧接着的运动会,他报了400M,得了第三名,从预赛到决赛,我的心一直揪啊揪啊揪。尽管我在200M预赛的时候跌倒就摔婆了膝盖。以后的时光里,他告诉我有人撞了他一下导致他落后了。其实从加油的尖叫声里,我看得出来喜欢他的女生很多,毕竟是在女儿国般的外国语大学。像我这种没竞争力的女生,也只能遥望罢。
我不能告诉他我一直在想他,可是我的确很想他。于是我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短信约他和我去KTV。他欣然赴约。
他的歌真的唱的很不错,唱什么都像原唱。尤其是现场版的《红日》,真的听到我嗨。这是我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气概,然后我在沙发上尖叫到爆。休息的时候我告诉他我的膝盖发炎了,洗澡的时候不小心弄破了,他说你把腿伸过来。我伸了过去,他便用舌头舔起了伤口。天啊,我以为他只要看看的。这样可以消炎,他淡淡地说。我静静地看着他,幸福感如潮涌来。假如生活真的可以定格,那么我希望就在此刻。
日子在平淡中过去,我总是在笑意中回忆。偶尔在校园里碰到,我都会幸福好久。
暑假来了,我最厌恶的孤独且漫长的暑假。在最初的日子里,我每天都会发短信,打电话,可是他总是很忙。他的朋友很多,他的地位也很高,他总是说我回头在打给你吧,可是他从来没有回过头。我在漫长的等待中丧失了耐心,拉黑了QQ删了电话,这是我爱一个人最极端的方式。
很久没见过他了。或者等你不喜欢一个人以后,你才会发现原来不刻意真的就不见了他的身影。
快考专四了,我去书店买真题。
"晨曦,你要什么味道的面包?"隔壁面包房传来一个轻柔的女声,“你随便,你喜欢什么就给我拿什么。”漫不经心的回答。 我回头一看,真的是他。只是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催着我赶紧离开了。
或许,有些不能得到的,就只能看着他幸福了。
又是一秋,我还在操场孤独地投篮,偶尔也会有个伴,只是再也不是我想要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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