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对于我来说,是夏日前不歇的雨水,为了迎接一整个夏天的太阳,努力地清洗天空。
十七八岁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每个人的在青春中总会遇上那么几个不靑不涩的令你长久不能忘记的人,发生几段不大不小的故事,放肆你的笑,索取你的泪,令你学会了像苦命诗人一样悲伤。
青春中,有太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第一次恋爱,第一次分手,第一次瞒着家里人去外面过夜,第一次喝醉,第一次一个人旅行,第一次抽烟,第一次彻夜不眠。正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很多事情我们都没有经验更是不知深浅——第一次恋爱总以为会是婚姻,第一次分手总以为不会再找,第一次不眠总会觉得自己很孤独——其实,都不是这样。
最近,发现身边好多人都喜欢上了写字,尤其是写诗。他们写的东西和我以前写得差不多,大多数是怀念一个人或者是一段事,写得很纯真也很天真,看过他们放在空间里的文章我都不忍心去评论,我很清楚他们这一个时段的作品的生命力是不强的,但这是文字道路上的开头,尽管只是单纯的哀怨离愁,但能写总是好的。我总是说写字是抒发情感最好的方式,因为年轻所以冲动,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太迷茫,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单单只写分手,散文、诗、短篇小说,一支笔一盏台灯坐一夜,总是把自己的感情全部投入到笔端上,墨水静静流淌仿佛真的是我的泪,写出来的东西在现在看来是在是太矫情,可能是因为写得太真实,但夸张当然是少不了的,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捧着厚厚的一叠手稿,感到的是心酸,但也欣慰。很多东西是不能给别人看的,因为是秘密,并且自己舍不得,写过就好了,我把一张张有隐纹的写满黑色小字的稿纸整整齐齐装订起来,放在书架的最底层,很少会去翻看,偶尔翻几页回想一下当时的心情和情景,会情不自禁地发笑,当时的自己很执着也很幼稚,当时写的东西现在是怎么都写不出来了,虽然只过了短短的两年,有的时候看见里面写的一些话也会突然地心痛,触目惊心的东西不看也罢。因为繁重的学业和其他事物的一些影响,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用笔好好写过自己想写的东西了,真还念初三的寒假,穿一条宽松的运动裤,披一件肥大的黑色羽绒服,白天睡觉晚上写字看电影,想起那段日子就会想起海角七号的钢琴曲,彻夜单曲循环,彻夜难眠,很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虽然还是有一些幼稚。如今,偶尔还是会想起曾经令我无法面对的人物,再要写他们的时候,我是带着一份很淡很浅的悲伤去写,不会像两年前那样,并不是感情淡了,真正的感情是不会淡的,感情只会变,而是成长。写了那么长一段时间的看得令人肠子都发青的文字,该松口气了,正值青春的我不该经常写以前的东西,这会使我看不清眼前的一些美好的事物,无感于青春的精彩。
内心世界固然精彩,但外部世界更精彩,一颗心不去亲吻世界,那它怎会色彩斑斓。
写自己的内心,如果写得深入而别人又有和你一样的感受,那么会引起共鸣,能够引起共鸣使人深思那文章就是好的,但每个人的内心都不同,窥视别人的内心世界谈何容易,感同身受的事太少。我想,现在我要写的主体不再是自己的内心,而是这个世界的内心。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写临安与余杭的公交车,对于这个我感触很深,每一次乘公交车去上学我都会小心地观察车上的乘客,把他们化为我的腹稿上的文字,作为素材积累。这篇文章写好是要去投稿的,打算就在这几天动笔吧,既然不能因为临安公交车司机和售票员的极差态度而去戳破他们轮胎放气,那么就换一种方式,让我的笔化为一千根一万根手指,去戳他们的脊梁和背。有的时候文章是比匕首还要厉害的利器。
前段时间,爱上了三毛。这位善良又温柔的女人把她的这辈子都写在了纸上后选择了用丝袜结束自己生命,用她的话讲,那是前世的呼唤。她的文字非常细腻,她对许多国家的文化、地理、历史了解得非常清楚,她的一生酷爱旅行,一共去过54个国家,对中南美洲和沙漠有着特别的喜爱,尤其是沙漠,她说,她在撒哈拉感应到了强烈的前世的乡愁。她写游记、写日常的小事、写身边的朋友、写不凡的经历、写自己的心情,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人在说三毛写的东西没有建设性,对社会丝毫没有帮助,我完全不这样认为,虽然她写的都是关于自己生活的喜怒哀乐,但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无一不透露出她对生活的热爱,对国家的热爱,对民族的热爱,她的作品给人一种温暖的力量,让人对明天的日出充满希望,让人觉得这个世界总还是好人多。能给读者带去温暖和力量的文章是好文章,有的时候我也会写生活中的小事,写清楚一件事情是简单的,但要从短短的几千几百个字中透露出对生活真挚的热爱是不简单的,想写出能够增添别人对生后热爱的文章,首先自己对生活要有充分的热爱。但,三毛在48岁的时候突然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连告别都没有,一向来乐观开朗的三毛,一向来鼓励别人要坚强生活的三毛,竟然选择了自杀,这无疑是20世界末最大的玩笑,是不能笑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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