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着背上背包去流浪,像一个诗人一样,用笔写下来自生活的感悟。我也想着能够脱离开这里,背上心爱的乐器,一路走着,一路歌着……
流浪的意义,何尝不是一种超俗的挣脱?
行往天涯海角,去一座陌生的城市,索性只是做一个背包客。下了火车,直奔一辆线路最长的公交车,从城市的东走到西,从南走到北,就已经是一种享受的过程。城市的气质不在于高楼大厦的多与寡,不在高级商场的星罗棋布,钢筋水泥的高墙都一样。一座城市,最能体现自身韵味的特色只在细微的平凡的细节里。不过,是从一个未知的地方,到另一个未知的地方,不确定目的地,天黑便找个能够容下疲惫的地方住下。与其花费钱财,只得到劳累的报团旅游,不如背上背包去流浪,穷游游的才是悠然的姿态。
人本就俗气,有人跳出来指责,当代文人的一大俗气,是去一次西藏。文人墨客,也是生活在俗世中,也会有俗人的想法。朱子清的《荷塘月色》写的小小荷塘,俨然是如梦如幻的圣地。大概是彼时的荷塘没有现在的淤泥吧,后来者兴冲冲地不远千里奔途,去看荷塘,结果可想而知道,一声感叹,这与我家乡门前的小泥塘又有什么两样?随即怅然不止。
人不相同,感觉自然不相同,同样的景色,不同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视觉感知。怎么能愚钝地用他人的情感,才去对号他人看过的景呢?不是愚昧的相马者吗?难免会找到一只蛤蟆,闹出错指千里马的笑话。
想去哪里,就出发,背上行囊,自己去领悟,自己去感慨,花开的时候,给你的不只是别人已经有过的感受。
时光不等,踟躇不前,远方永远在下一座你将去却尚未动身前往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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