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学会的这个游戏。
它老少皆宜、在世界范围内流行;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叫法,有的地方叫‘剪子、包袱、锤’,而在有的地区则被称作‘剪刀、石头、纸’或‘剪刀、石头、布’;可以用手进行,而在寒冷的北方地区也有用脚玩的方法;甚至还有人觉得这个游戏的三种出法代表了人的不同性格,将其拍成了电影。其魅力可见一斑。
‘剪刀、石头、布’可谓是趣味性与实用性的完美结合。几个哥们吃完饭,它可以帮助决定由谁买单;两个小朋友打电动,它可以告诉小家伙谁先开始。据说在进行游戏时,每个人的出法选择还跟心理学与博弈论有联系。但除了它的确能帮助人们解决一些事情与进行游戏时人们的心理活动外,最吸引我的是这个游戏本身,而且我认为它的最神奇之处就在它的出法数量三上。
首先我们来说明‘剪刀、石头、布’游戏的一个默认规则——胜负不具有传递性。比如:布可以打败石头,石头可以打败剪刀,但不能就此推出布打败剪刀,不然这与平时的剪刀胜布矛盾。三种出法的这种规则巧妙的躲过了当出法变得更多时可能出现的矛盾。
比如,当游戏的出法增加为四种时,我们用1、2、3、4表示四种出法,规则是1打败2,2打败3,3打败4,4打败1。那么当两个人,一个出2一个出4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如果这时候出法的胜负仍然不具有传递性,两个人显然不能分出胜负。所以我们不得不允许此时的出法具有传递性。但是这时就又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因为2能打败3,3能打败4,所以2能打败4;可是4又能打败1,1能打败2,所以4又能打败2。因此两个人仍然不能分出胜负,就算两个人争论到面红耳赤,恐怕也不能分清谁输谁赢喽。
因此四种出法的这类游戏是没有实用性的,5种或5种以上出法时也会出现上面的矛盾,因此也是没有实用性的。
一种出法显然是不能成为游戏的,那么出法变为两种呢?
这其实就变成了大家熟悉的手心手背游戏了,可是手心手背游戏是不能分胜负的。我们就不得不定规定其中一种出法赢另一种出法,比如:让手心赢手背。
那么你会选择哪种出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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