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看了双双的《小王子》,大学看了老黄的《小王子》,那时当童话看,没想太多,也没想看懂。前天又重温了一遍,看懂了,一脸的泪水。懂了,懂了,痛彻心扉,才能大彻大悟。
我想,我们都有自己的玫瑰,也可能是别人的玫瑰。花园里有无数朵一模一样娇艳欲滴的玫瑰,而我们却独爱长在遥远星球上心高气傲、刁蛮任性、让自己倾其所有的付出的那朵。我喜欢作者的那句话:年纪太小,不懂的爱她。记得在人人看过一篇文章《幸好在我最美的时候,没有遇到你》,最美年纪的我们,任意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浪漫,从来不计较伤害和失落,总是无所顾忌的折磨的彼此身心俱疲,让对方爱的那样胆战心惊。而等到我们可以成熟的去爱一个人的时候,最多的结局是专属于自己的那朵玫瑰枯萎了。此时,假如你足够幸运,你会遇到另外一朵玫瑰,一朵开在玫瑰园里,却散发着郁金香香味的玫瑰,他有着淡淡的幽香,如同一棵刚柔并济的小草,风中摇曳的姿势很迷人,花瓣温柔的开放,茎上的刺坚韧的生长。
有的时候,人们选择对自己的第一朵玫瑰花忠诚,是因为无法摆脱曾经不计后果的那些付出,因为爱的实在太浓烈,把整个自己都掏空,用心去呵护,用爱去浇灌,是自己的消耗才让他变的如此重要。都说年轻时候的我们不懂爱情,只是不懂得如何让爱情和生活一同前行,等到懂得了生命的本质,懂得了如何爱他,他却已经遍寻不着,消失在茫茫人海。小王子在忧伤的时候一天看了四十四次日落,我想我只要看四十三次就够了,年轻时候的我们,任性,不懂事,总是有恃无恐的去爱人,以为握着爱情的筹码就可以肆无忌惮,有多少人因为我们的自私而舍弃了坚持,可是爱让人成长,不是吗?你的第一朵玫瑰是否永远以张牙舞爪的姿态开放在你的青春里,美丽的整个森林都失去颜色,你远远的欣赏着他,让他得意的忘乎所以,而你身边,也有一朵静静舒展着自己身体的玫瑰,你手里拿着一个玻璃罩子,随时为他遮风挡雨。我想,若能因为一个人而了解了爱的本质,为他成为什么样的角色都是值得的。人最可爱的地方就在于知足和把握以及不错过。
写给狐狸
我曾经以为狐狸才应该是最适合小王子的爱人,因为狐狸爱他,包容他,让他真正懂得生命的本质,就像那口让沙漠变的迷人的井,那个埋在老房子地下的宝物箱,随时随地都让他的生活充满了惊喜和感叹。现在我明白小王子和狐狸是同一种人,他们彼此懂得,互相信任,他们的感情都是冷色调的,所以才能让爱达到平衡。他们不抱怨对方,没有任何负担,他们用各自的付出去建立起一种灵魂之上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伴侣,完全的尊重对方,赋予对方麦子的颜色,在风吹过麦田的时候想到对方,他们很远,很近,很近,很远,灵魂相似的人总是在向左走向右走,但是地球是一个圈,每一次出走都在更靠近对方。他们不是红颜蓝颜知己,他们不亲密,但是他们收藏了各自的秘密,吸收了各自的智慧,放心的交换了灵魂,因为他们一样的桀骜不驯,一样的聪明,一样的纯粹,所以他们才懂得这种关系的奇妙,这种关系的美好。
写给小王子
假如你有一朵玫瑰,那你就是小王子,假如你做过一朵玫瑰,那你也有个小王子。小王子开心的时候会觉得每颗星星上都开满了花,忧伤的时候会看一整天的日出日落,爱的时候无怨无悔的守护,离开的时候带着莫名的悲伤,但依然走的坚决。小王子的星球很简单,但是他的脑子里装满了色彩斑斓的蝴蝶,除了简单生长的地方,他还拥有一万米的天空,一直延伸到卷云所在的地方。他一直在流浪,走到南方,走到北方,遇到狐狸之后,他终于走向了他自己。老黄和我说,她十七岁就读了这个故事,懂得了一个道理:珍惜所拥有的,才不会感到遗憾。满园的玫瑰,看上去都一模一样,但生命的本质不同,就会表现出万千种姿态。就好像狐狸说的,最重要的东西都是眼睛看不到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想起席慕容的诗《悟》:那女子涉江采下芙蓉,也不过是昨日的事。而江上千载的白云,也不过,只留下了,几首佚名的诗。那么,我今天的经历,又有些,什么不同。曾让我那样流泪的爱情,在回首时,也不过,恍如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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