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锦是那年夏天走进我生活的,那时候的我还正在上大三,整天跟着一帮疯丫头没日没夜地玩。
我的爸妈在无锡开发区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早点铺,我家的生意相当火爆,每天来这里就餐的人不亚于300人。
而据我近一周的观察,他每天总是最后一个来吃早点的。他近30岁,目测一下,身高约有1.80米吧,从穿着来看,应该是附近哪家企业的主管人员。他很少说话,来了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等,或者是打接电话,我曾给他送过几次水晶包,他每次都很谦和地说谢谢,同时,身子还略微向前俯一下。
那天早上,他照例是最后一个走进我家早点铺的,要的依旧是一笼水晶包,一碗豆沫,我家分明还有别的吃食,例如春卷之类,我还都参与制作了呢,为什么不能吃些别的?我把水晶包放在桌子上的刹那,他说谢谢时向前俯身的幅度比每次都要大,我忍俊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随即也抬起头,报以相同的笑容。
没错,他就是云锦。
二
在一个阴沉天的清晨,我乘车到市中心去,没走到公交站台,就卷起了疾风骤雨,那天,我还穿的是裙子,正在我一筹莫展之际,一辆车子在我身边停了下来。
我正好去市里,载你一程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云锦。
一路上云锦很少说话,即使说了,也都是说些诸如:你妈妈的手艺真好,水晶包真好吃之类的,为了不使气氛尴尬,我调皮地说,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吃过我做的春卷,天天吃水晶包,你真的不烦吗?
我很快就到目的地了,道了谢,并要了他的电话就下车了,我之所以要他电话,不为别的,我不想欠任何人人情,这是我的性格。
我是在一家名叫“皮埃尔”的咖啡馆里请的云锦,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提前到了一会儿,就坐在沙发上等,他是后我十分钟左右到的,一个劲地说着对不起,来晚了。其实,哪有什么晚的呢?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刻钟,只不过是我早到了一步。
他要的一杯摩卡,我则要了一杯哥伦比亚,他笑着说,不错啊,比我还能耐苦。
我笑了,说,你能不能每次别这么客气,这样会让人觉得你很迂腐的,知道吗,一个男人太迂腐了,就不好玩了。
他点头应允,并连带说了一句,我错了。我旋即笑得前仰后合。
我反问,你错什么了,这就错了吗?
他微笑着,一句话不说。
沉默了约莫两秒钟,他突然问我,那天在你家的早点铺,你给我送饭的时候,为什么突然发笑。
我笑得比刚才更凶,都笑到了胃痛,然后,乐不可支地告诉他,和你刚才的“我错了”一样。
那个夏天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开学了。我又回归到了我的“野”生活当中。
云锦是在一个周末给我打电话的,那天,我还处在惺忪的睡梦中,只记得他隐隐地告诉我,他搬到市中心办公了,让我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他。
三
快中秋的时候,表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在表姐夫的手机里发现了另一个女人发来的暧昧短信。我一听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即打车过去,当着表姐夫众同事的面把他从单位揪了出来,表姐事先在约定的地点等我,三人坐定之后,我首先开了一小瓶二锅头,一饮而尽,然后逼迫表姐夫必须喝完。表姐夫总是惧我三分的,一瓶二锅头下肚,全都招了,并当着我和表姐的面写下保证书,再也不和那女人联系。
出了饭馆,表姐夫妇回家了,我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在街上走,在街风的吹拂下,我才感觉到头晕得厉害,拦了一辆出租车,刚坐进去就吐得人家满车都是,司机非让我赔付洗车费,我一掏钱,才想起,刚才那顿饭把我的钱包全掏空了。迷迷糊糊中,我拨通了云锦的电话。
他不出10分钟就赶到了,本来打算把我送回学校的,又怕我被酒精烧坏了,在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把我带到了他的住处,已经接近午夜时分了,我不知道他从哪里请来的医生,给我扎上了吊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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